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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质监局“五项措施”查处取缔无证生产行为

时间:2012-11-02 11:20来源: 作者:收藏

为进一步清理大兴安岭地区无证生产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近期,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质监局开展查处取缔无证生产行为专项整治,为“十八大”顺利召开打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该局成立了以杨晓秋局长为组长、以食品科、质量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立了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生产等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督查小分队,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及目标。
  二是专项整治,责任到人。将“查无”工作与全省质监系统开展的质量安全风险排查相结合,加强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将查处取缔与规范引导相结合,组织执法人员对食品生产、特种设备许可等内容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查处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等违法行为,对整治不到位、汇报不及时等行为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举报作用。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实行24小时执法制度,及时查处“无证”生产等行为。同时,加强日常宣传和培训教育,举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班、食品安全培训班,提升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培训后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人员及时下发相关证件,提升持证上岗率,减少无证生产行为,提升安全系数,构建和谐社会。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解决“查无”困难。建立集预防、举报、查处、规范为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食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档案,实行“轻查处、轻处罚、重引导、重整改”原则,源头治理,避免恶性事故、重大事故发生。
  五是加强部门合作,形成查处合力。加强与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合作,互相支持、齐抓共管,构建共同检查大格局。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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