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检查除了严格检查企业原辅料进货验收、生产过程卫生和质量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外,还重点检查三方面内容:一是着重检查企业不合格品的处理情况和记录,检查企业是否使用劣质、回收或变质馅料加工月饼。二是着重检查企业加工月饼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获得生产许可,包装上是否印有“QS”标识,是否能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检查是否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三是着重检查月饼包装用的塑料袋、塑料托是否为食品级,是否取得“QS”许可;检查月饼的标识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无提前打印生产日期的行为;是否存在月饼过度包装、非法搭售其他商品的行为;检查企业是否有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标志等违法行为。
此次共检查获证食品生产企业70余家。检查中发现,大多数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流程合理、卫生条件良好,未发现使用过期、失效、变质、污秽不洁、回收的原辅材料、未发现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生产月饼等违法行为,基本能按照《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标明月饼的执行标准、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月饼内外包装比较统一、规范。
此次月饼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将持续到“两节”后,建立健全长效的监管机制,积极有效的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引导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保障全市食品质量安全。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