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局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农资打假大案要案的跟踪督办,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案件查办定期统计跟踪督办制度”批示精神,农业部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农业部门建立农资打假案件查处工作月报制度。
据了解,农资打假案件查处工作月报制度报送内容包括填报《农资打假案件信息报送表》和《重点督办案件每月查办进展表》,同时报送移送司法机关案件和捣毁窝点的案情简介。在时间方面,农业部监管局要求各地农业部门近日报送5月份的数据和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的总结。从2012年6月份起,每月4日前(重要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二日)报送上月数据。
农业部监管局要求各地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做好数据审核把关,上报数据须经主管领导审定。在报送纸介文件(文件需加盖公章)的同时,报送电子文件。该局联系人崔翔,电话(010)59191871,邮箱nybdjb@agri.gov.cn,传真(010)5919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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