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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创新“合作农业”应对内生需求

时间:2013-01-16 14:07来源: 未知作者:曙光收藏

      “合作农业就是要实现少数人种多数地,让种地农民和不种地农民都增收。一方面,种地农民可以通过规模扩大、集约生产实现增产增收;另一方面,不种地的农民把土地流转出去获得流转费后,可以走出去,通过打工获得收入。” 这就是“合作农业”的好处和精髓所在。

   隆冬季节,黑龙江省绥化市气温降至零下25摄氏度,这片位于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中国寒地黑土核心区的肥沃土地被茫茫白雪覆盖,田野里、雪原上一片静谧。不过,在屋内一个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里,却格外热闹,社员们聚在一起算收成、领分红、数钞票,熊熊的炉火映红了他们的笑脸。

  近日,记者来到绥化,与农民一起见证和分享了“合作农业”带来的喜悦,并且进一步寻找和解析一个产粮大市走上“合作农业”道路的深层缘由。

  合作农业:让种地和不种地农民都增收

  “我家的3垧地都交给农机合作社了,什么都不用干1垧地就能得6000元。儿子媳妇都出去打工了,还能再挣一份钱。”绥化海伦市海北镇南华村63岁的杜子明老汉高兴地告诉记者。

  “原先的一家一户几亩地做不了大垄,现在土地流转连片后推行110公分大垄技术,玉米亩产可以增加128公斤,增收200多元。”绥化市农委主任张作平说。

  “合作农业就是要实现少数人种多数地,让种地农民和不种地农民都增收。”绥化市委书记朱清文说:“一方面,种地农民可以通过规模扩大、集约生产实现增产增收;另一方面,不种地的农民把土地流转出去获得流转费后,可以走出去,通过打工获得收入。”

  在绥化市提出的合作农业概念中,最核心的内容是合作与利益分配方式,在实践中,绥化的合作农业根据农民的意愿逐渐形成了几种方式。

  像杜子明选择的就是土地流转的方式。把土地交给别人种,每垧地可以在签合同时直接收取6000元现金,或者秋后得到1.1万斤玉米。

  土地流转在全国很多地方也屡见不鲜,成为推进农业规模化的一条重要途径。土地流转适用于那些有打工途径、不种地的农民,不过,对于依然在土地上生活和生产的农民来说,仅仅土地流转费并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合作农业”

  “合作社1垧地保底给社员7500元,再根据玉米产量,超产的利润与农民再次分红。”肇东市太平乡太和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毕振全说。这是合作农业的另一种方式,农民加入合作社,在保底的基础上合作社根据收成对农民二次分红。这种方式已经初具“合作”的雏形,比起农民仅仅获得土地流转费来说,合作社让种地农民成为农业生产的“参与者”而不是“旁观者”。

  第三种方式是土地入股、按亩分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比如,海伦市海北镇农机合作社就是通过股份量化的方式,吸纳72户种田大户带地入社经营土地1万亩。

  土地入股从组织化程度上来讲是一种更高形态的合作,也是合作农业发展的方向和未来,农民参与面最广、获得的收益最大,也使农民真正成为农业现代化的“主体”,避免了因土地集中规模太大形成新的贫富差距。不过与之相应的是,其中的风险也是最大的,还需要进一步政策支持,“现在农业保险的水平太低,收入不能保障,所以普通农民不愿意采用这种方式。”北林区永安镇永兴村大成福合作社理事长贾洪涛说。

  规模化:“花花田”变成一望无际的连片田

  绥化合作农业的关键在哪里?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两个要素逐渐清晰:规模化是合作农业的前提条件;机械化是合作农业的必要手段。

  “同样是黑土地,为什么绥化的亩产就比不上黑龙江农垦的呢?我们发现,规模化是一个重要原因,一家一户种‘花花田’,无论是从生产效率、土地产出率还是从产品竞争力上讲,都比不上规模化种植。”绥化市市长王金会说。

  在实践中,绥化市采取了多种方式来推进规模化。

  有的人选择“委托经营”的方式,海伦市海北镇书记盛春景告诉记者,这种方式就是地还是自己的,不过由合作社统一播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还可以组团购买生产资料,“统购还可以节约成本10%左右”。“委托经营”是农民最欢迎的一种方式。

  还有一种叫“代耕”,就是地还是农民自己种,但是在一些关键时节,请农机合作社的大农机来给自家的土地耕作。海北镇南华村种粮大户王益生流转了340多亩地,除了零星地以外,整地、播种、收获时候都要请当地的大马力农机帮忙,“活干得又快又好,价钱也不高”。

  这些灵活多样的方式促进了土地规模化经营,规模化经营又带来了土地综合产出率的大幅提升。

  在规模推进、集中种植的连片田里,原先一家一户的“小四轮”变成了大马力拖拉机统一作业;原先一个个小水池合并成大水池,把水田连成片,土地利用率提高8%。

  “据测算,通过发展合作农业,农机化作业成本在每亩175元左右,比零散作业降低成本15%;科技贡献率提高了6~7个百分点;作物增产幅度可达15%~20%,玉米亩均增收200元以上;生产资料统购还可节约成本10%左右。”张作平介绍说。

  不久前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限制或者强制农民流转承包土地。”这一点也是绥化合作农业推进过程中极为慎重的一点,而且在实践中他们还探索出一些创新之举。

  “就像城市拆迁有‘钉子户’一样,土地规模化流转的过程中也有‘钉子户’,我们要充分尊重他们的需求,在自愿的基础上推进土地流转。”朱清文说。

  对在集中连片土地上,不愿意按照统一规划种植的农民,绥化市采取“串地”的方式,在征得农民同意后,把他的承包地“串”到其他水土、交通条件相同或更好的地块,通过这种方式,既保证了连片种植,又尊重了农民权益。

  机械化:告别“蒜瓣子土”,进入大机械深翻时代

  如果说规模化是发展合作农业的前提,那么,大机械化生产无疑就是实现合作农业的必要手段。

  “原先家家户户都用‘小四轮’,只能翻地10公分深,翻起来的都是‘蒜瓣子土’,现在大马力拖拉机轰轰一开,深翻打破原来的犁底层,多年困扰的土壤板结问题彻底解决。”绥化肇东市委书记张亚中说。

  2012年12月12日,记者在绥化北林区绥胜镇胜利四村的新天地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看到,数台388马力的大型拖拉机整整齐齐停在仓库里,一个轮子就有一人多高。理事长徐德顺告诉记者,如今,以新天地农机合作社为依托的种植合作社已经有421户农民入社,拥有土地1.6万亩,代耕代管土地8万亩。

  “由于化肥等无机肥料的过分使用和小型农机具的大量应用,已经使黑龙江全省90%的耕地处于板结状态,平均耕层小于20公分,形成了坚厚的犁底层。通过农机合作社大规模深松整地,打破了犁底层,大大提升了土壤透气性,提高了粮食产量。”黑龙江省农委副主任邢志广告诉记者。

  据统计,借助大农机优势,绥化市去年一年就深松整地1000万亩,占旱田面积的44%。黑土地核心区50公分黑土层在现代化大马力拖拉机雪亮的犁头下翻然开花、重见天日,焕发勃勃生机。

  内生需求:客观因素与主观愿望交织并行

  解析绥化合作农业如火如荼发展的深层背景,我们可以看到两个客观因素与两个主观愿望交织并行,内生需求催生了绥化合作农业的快速发展。

  “我国农业生产力发展到这个阶段,已经具备了改革创新的基础和条件,需要在制度上有新的突破。绥化探索的合作农业道路,在全国都有一定的借鉴和启示意义。”农业部有关负责同志说,这正是绥化合作农业如火如荼的一个客观因素,在这一点上,绥化也是全国农业的一个典型、一个缩影。

  如果生产力因素带有普遍性,那么,第二个因素就是绥化得天独厚的了。绥化地处东北平原,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使规模化成为可能,为土地的整合、农民生产的融合、科技因子的聚合提供了必要条件。

  除了客观因素,绥化“政府重粮、农民重地”的主观因素也成为绥化市合作农业快速推进的关键。

  “我们把合作农业作为实现农业‘第二次飞跃’的重要组织形式与经营方式,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和首要工作。”朱清文说。为此,绥化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合作农业专项推进领导小组,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从信用社贷款、农业畜牧技术人员指导服务、工商部门登记等不同方面给予扶持。另外,市、县两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多万元扶持合作农业。

  从农民的角度来说,与南方人均几分地不同,绥化市人均5亩地,土地不是可有可无的生产资料,而是他们多少年来赖以生存的载体,因此他们对土地极为重视和珍惜,在亲眼看到合作农业的大机械化生产带来的粮食产量飞跃发展时,农民的积极性被大大激发了。

  作为一个拥有深达半米的珍贵黑土层的资源大市,作为一个为国家贡献333亿斤粮食的产粮大市,绥化市的“合作农业”渐成规模,探索出一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道路,而这条道路,也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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