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活动由农业部、国家旅游局组织开展。通过基层单位申报、地方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全国共认定41个县(市、区)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00家单位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我市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参与评选,并获2项荣誉。广西有两县获得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除巴马县外,桂林市灌阳县也获此殊荣。
据了解,2012年,巴马县共接待游客217.72万人次,其中,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接待人数98万人次;全县实现旅游社会总收入19.76亿元。巴马县休闲农业从业人员4000余人,其中,农民从业人员占83%以上。巴马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的发展,给该县新农村建设注入强大动力,推动农业增效、农民持续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