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依法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应当最大限度地发挥代表作用,代表着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积极履行代表义务。
人大代表要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大会和闭会期间的各项职权,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并发表建议和意见、提出议案。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含乡镇代表大会)组织的会议、视察、执法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参加代表小组组织的活动,督助人民政府落实工作。不难看出,人大代表的这些法定职能都离不开“说”,是理所当然的“说”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九条也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乡、民簇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这说明人大代表使命神圣,责任重大。人大代表必须增强使命意识,“说”对于人大代表来说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所以,依法由广大选民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要具备“说三道四”的胆识和智慧。不能当“举手代表、甩手代表、哑巴代表”。
人大代表利用职权去“说”当然不是乱说,必须是在国家法律、党的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在合适的场合、向特定的机关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去“说”。
说什么,怎么说,是一个值得去研究和思考的课题。作为人大代表能够取得广大选民和人民群众的充分信任,就不要辜负这份难得的荣誉,要担当起这份神圣的责任,不仅要有敢说的勇气,还要有能说、会说的素养。
要具备“说”的意识。能够当上人大代表,是一件既神圣又光荣的事情,每一届的任期非常有限。人大代表千万不要满足于参加几个会议和几个活动,碌碌无为地、平庸地度过宝贵时光。如果占着“人民代表”的位子不作为,尸位素餐,那就是对人大代表资源浪费的懈怠行为。所以,人大代表要有较强的“角色”意识,要珍惜人生当中难得的机遇,在其位要谋其事,在位要在状态,积极工作,有所作为,在这宝贵的任期时间里,力争使自己的才能得到充分地展示,自己的作用得到充分地发挥,自身的价值得到充分地体现,为人民的事业尽可能多地做一些工作,使自己无愧于“人大代表”这个无尚光荣的称号。
要具备“说”的能力。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把自己所代表的广大选民的愿望、要求和意志通过自己的履职行为转化为政府的执行行为,要成为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实现有效对接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这是一个人大代表价值体现的核心所在,同时也是一名称职的合格的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艺术和能力的价值体现。因此,当好人民代表的首要任务就是加强学习,掌握履行职能的基本技能,包括撰写和提交人大议案的技能、反映和撰写社情民意、建议意见、撰写参加调研和视察活动情况报告的技能、撰写在各种会议上的发言材料的技能,等等。具备了这些技能,一个人大代表才能真正做到能“说”会“道”,从而实现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转化为履职的终极目的。
要具备“说”的胆识。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完美。应当承认,我们的政府工作在实践中还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个不同的阶层,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来自基层的普通人群,他们在履行职责的过程当中可能要权衡利弊,考虑自己的前途和利益而畏首畏尾,顾虑重重。要充分履行好代表责任,这个顾虑应当抛弃。因为人大代表在履职时并不存在个人之间的恩怨和厉害得失,共同的目标是一致的,即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况且我们政府中的绝大多数领导者是立党为公的、是开明的。所以,人大代表在履职时要有理直气壮的胆识和大无畏气慨,要有勇于担当的使命感,把政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地指出来,把基层和老百姓的最真实的愿望和想法表达出来,把老百姓的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当中的困难和问题反映上来。只有这样,政府的工作才能很好地体现“科学发展观”,才能真正的最大限度的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中国梦”。人大代表的价值体现也在此。
要把握“说”的内容。人大代表无论是在人大会议期间还是在闭会期间的视察、评议的活动当中,所表达和反映的内容必须“言之有物”,要有代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想问题、提建议要有一定的高度和质量,力戒人云亦云,走过场,说一些“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大话、空话、套话。因此,人大代表要切实做到“知情明政”,要开动脑筋,善于思考,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到生活中去观察问题、发现问题,或者通过有计划、有组织的调研、视察活动,了解国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了解政令畅通与否,了解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不仅要搭“天线”,而且也还要接“地气”,在把国家旨意传达下去的同时,还要把基层的、老百姓的呼声、愿望、要求以及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收集起来,然后通过一定的程序有的放矢地反映上来。
要把握“说”的途径。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平台即“说”的载体包括:一是撰写和提交议案、建议和意见,这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它具有方式灵活、内容丰富、程序规范、成效明显的特点。人大代表一定要按要求撰写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和意见,通过一定程序得到有效落实和办理。二是积极反映并认真撰写社情民意,它的最大特点就是及时、方便、灵活,它也是改进和推动政府工作的一种形式。三是积极参加专项调研和视察,通过深入现场察看,撰写调研视察报告,开展咨政建言,提出建议和意见。四是在各种会议上积极认真地准备好发言材料,切忌无的放矢地想到哪说到哪,那样有可能丧失掉很好的履职的机会。五是多写新闻通讯,利用新闻媒体这个平台公正地反映社会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总而言之,“人大代表”的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充分认识到这不仅仅是一种政治上的荣誉,它更是一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所以,人大代表一定要在履职生涯当中充分展示自己能“说”会“道”之能事,“说三道四”之胆识,真正做到“不虚此行”。
(通联:湖北宜昌市夷陵区人大常委会小溪塔街道联络处
邮政编码:44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