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山东5月3日电(记者贾富彬 通讯员李雪峰 赵培)近日,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犯罪嫌疑人季某批准逮捕。
2010年4月,犯罪嫌疑人季某承建郓城县南赵楼乡六合苑新村建筑工地,工程结束后,南赵楼乡政府将部分工程款支付给了季某。季某在有能力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却拒不支付36名农民工工资39万余元,并逃匿外地达两年之久。2012年2月,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仲裁,责令季某于2012年3月10日前支付清拖欠的工资,但季某仍不支付农民工工资,严重损害了广大农民工利益,导致农民工多次上访,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响强烈,其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2012年4月5日,犯罪嫌疑人季某某在肥城市张店新村建设工地被警方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