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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受伤无人问 人社局多方奔波助维权

时间:2012-07-10 10:08来源: 作者:收藏
  2012年6月6日,在受伤近三个月后,农民工陈金远终于从工程承包负责人手中拿到了医疗费和八万元工伤赔偿金,白发苍苍的陈母泪如雨下:“感谢重庆市江津人社局为我们农民工撑腰做主。”
  外地来津务工受伤用人单位不管不问
  2012年5月4日,重庆市江津区人社局门口来了一对特殊的母子,儿子四十多岁,穿着病服坐着轮椅,母亲七十来岁,情绪激动满脸泪痕,两人都操着外地口音。见此情景,江津区人社局工作人员主动上前询问。母子俩哭诉:儿子陈金远从四川威远县到江津打工,3月27日在工地上受伤,用人单位将其送入医院,支付先期医疗费后便不再过问,但陈金远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说不清楚用人单位是谁,也无法提供相应材料申请工伤认定,年近七十的母亲只有千里迢迢赶来照顾儿子,现在母子俩连生活费都没有了。举目无亲的陈金远母子只有向人社局求救。
  在陈金远母子不能提供相应材料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下,江津区人社局决定开启“绿色通道”,指派两名工作人员专门对陈金远受伤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使其能尽早进入工伤认定程序,得到应有的补偿。
  用工主体无法明确工伤认定屡陷僵局
  根据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条件,人社局工作人员向陈金远母子询问其受伤的情况和用人单位信息,但陈金远只知道自己是在架光缆时受伤,对用人单位一无所知,甚至不清楚受伤的准确地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没有明确的用工主体,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不能受理受伤职工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第一次陷入僵局。
  考虑到陈金远的特殊情况,为避免农民工流血又流泪的悲剧发生,江津区人社局决定提前启动工伤认定程序。为帮助陈金远找到准确的用人单位,人社局多次派出工作人员前往江津区先锋镇夹滩社区、贾嗣镇和巴南区一品等地,但都找不到陈金远所说的工地。人社局工作人员又联系区安监局、国土局,以及区内涉及到电力、光缆的企业,但反馈回来的信息仍然是“没有”、“不知道”。工伤认定再次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
  多部门联合发力受伤农民工终获赔偿
  在多方打探无果的情况下,为使受伤职工陈金远能尽早地享受到工伤待遇,区人社局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区信访办,区信访办在第一时间将情况转报区政府。区政府高度重视,副区长、公安局长刘新跃同志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区安监局、公安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安监局等部门经过多方努力,终于找到了承包夹滩段工程的包工头杨立,区人社局联合区重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向承包该工程的负责人宣传政策,并达成了工伤赔偿协议,使这起外地农民工在津受伤后的待遇补偿有了圆满的结局。
  (郑贵伦 吴琳婧)
  (责任编辑:徐腾(实习)、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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