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网讯(记者蔡艳荣)8月16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获悉,日前该中心刚办结了一件工伤案件,案件中受伤的农民工是在马路市场上等到的这份活计,不幸的是上班首日就受了伤,因为不知道谁是自己的老板,给受伤后的维权带来了很多麻烦。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今年4月份,栾城县农民工王某跟随同乡几个人一起到石家庄某建筑工地作杂工。在他们刚到工地的第一天就发生了事故,当时王某几个人在工地整理施工材料,突然旁边正在施工的楼上掉下一根木方砸在了王某头上,王某顿时被砸昏过去,头破血流,随后被工友送到医院治疗。王某出院后,就工伤赔偿问题找到工地项目部,项目部说公司根本没有找王某等人干活,王某应该找自己的老板索要赔偿。随后索赔无果,王某只好将找自己干活的老乡张某和建筑公司一起诉到法院,石家庄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对王某提供了法律援助。
日前,在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被告建筑公司拿出了与劳务公司的分包合同,说明该工程已经合法分包给了劳务公司,建筑公司不是用工主体,并且劳务公司的用工名单里也没有王某等人的名字;而作为同乡的被告张某称自己并非老板,只是帮别人张罗找几个人干活,他的说法得到了其他几个工友的证明。
那么谁才是王某的老板呢?经法庭询问得知王某是在省会的一处“马路市场”上等活时,一个操南方口音的人说他在工地包了点活,让张某帮助找几个人干,之后张某找来同乡的王某等几个人。发生事故后,张某再也没见到那个南方人,更糟糕的是张某连那个南方人的名字都不知道。此案由于涉案当事人无法确定,法庭只能暂时休庭。
随后,法庭及援助律师以及原被告双方一起坐下来协商该案进的调解方案,最终建筑公司同意给王某支付2000元的医疗费,王某家人只能无奈地接受了这一现实。
在此,石家庄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杜宏彬律师提醒农民工朋友,找工作要到正规的劳务市场,并且一定要了解清楚用工单位或个人的详细信息,多问一句对方的信息,记下姓名、电话或用工单位的名称。避免发生纠纷时不知“老板是谁”,为自己日后的维权带来麻烦。
石家庄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是石家庄市的公益维权机构,中心位于石家庄市长征街75号长征大厦六楼,电话:0311-85265983、85119394,可以为在省会务工的农民工兄弟提供讨薪和工伤维权的免费的法律援助。
编辑:张红梅 来源: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