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在罗湖区社保局,前来咨询和办理参保的人络绎不绝。 深圳商报见习记者 林晓斌 摄
深圳商报记者 徐 恬 通讯员 王晓芳
“参保6年来我个人总共缴纳的医保费才300多元,患上重病后,仅今年1至9月医保基金就为我支付了6.48万元医疗费,极大地减轻了我和家庭的负担。”在宝安一家企业打工的陆先生2006年8月至2010年8月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个人每月仅缴纳4元;2010年9月至今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从2011年9月开始个人缴费,每月个人缴纳8.41元,2012年7月起每月个人缴纳9.19元,6年来个人总共才缴纳300多元医保费,却得到了较好的大病医疗保障。
陆先生是我市医疗保险受惠的外来工之一,作为全国外来工最多的城市,深圳最早将外来工纳入社保体系。目前我市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790.3万、1135.5万、998.5万,其中非户籍参保人分别占总参保人数的80%、78%、89%。各项险种的参保人中,非户籍参保人数为全国最高,深圳是全国外来工参保覆盖面最广、参保人数最多、参保比例最高、保障力度最大的城市。
在全国率先为外来工“量身定做”医保
“吃药打针只花了7元钱,真的很实惠!”作为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制度的第一位受益者,荣丰电器厂的女工王江月在看病后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深圳在全国率先为外来工“量身定做”医保制度,探索建立了“低缴费、广覆盖、保基本”的劳务工医疗保险制度。每月企业交8元,员工个人交4元,既保门诊,又保住院。在试点的基础上,我市2006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全国首个外来工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2008年3月1日实施后,外来工医保待遇进一步提高。2009年,我市又出台规定,劳务工医保参保人转诊到广州定点医院可刷社保卡记账,此举极大地减轻了外来工到广州看病垫付现金的负担。农民工“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逐步减少。
我市还将包括外来工子女在内的全市学生儿童纳入少儿医保范围。外来工子女、白血病患儿小黄是少儿医保的受益者之一。小黄的母亲说:“是少儿医保帮我从"鬼门关"抢回了孩子,如果没有少儿医保,我儿子的病实在没钱治了。”深圳少儿医保不仅将户籍少儿纳入,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非本市户籍,与其父母一起在深圳居住的少年儿童,且其在申请参加少儿医疗保险时其父母任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也可以参加深圳的少儿医保,并同样享受深圳市财政补贴。
外来工可在深退休领养老金
外来工在深圳养老并不是梦想!郑振义从广东梅县来深圳打工、参保多年,去年5月在深圳办理了退休手续。他告诉记者:“去年刚退休时每月的养老金是1800多元,今年增加了养老金,现在每月可以拿到2000多元。”他表示,虽然户籍不在深圳,但他在深圳工作,在深圳养老,早已经把深圳当成自己的家。
2007年7月,我市人大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修订,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与外来工工资水平相适应的外来工养老保险制度,妥善解决外来工“老有所养”的问题。我市外来工养老保险参保率在国内一线城市中处于较高水平,外来工平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特别是我市取消了外来工退休前5年必须在深圳连续缴费的原有限制,实现了户籍员工与外来工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一体化,在缴费标准和享受待遇条件上实现了一致。目前非户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629.7万,已经有1370名非户籍人员在深圳办理了退休并领取养老金。此外,我市已实现了外来工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全国无障碍转移。
工伤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
深圳近年来不遗余力地完善包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在内的为外来工社会保险体系,是外来工社会保险制度较为完善的城市,也是外来工社会保障力度较大的城市。我市大力推进工伤保险全覆盖,把外来工也纳入工伤保险这张“安全网”中。目前,深圳市的工伤保险制度已覆盖到区域内的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及其所属全部职工或雇工,工伤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
失业保险将覆盖外来工
外来工也将纳入失业保险,《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将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对深圳户籍员工和异地务工人员等同对待。届时预计有900万人纳入失业保险,其中700多万为异地务工人员。在深圳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非“自愿失业”、并办理了失业登记的职工,可以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外来工失业后将不再担心医保断缴,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人员还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此外,我市在全国首创设浮动费率,失业保险费征收费率浮动幅度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与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比例、辞退职工比例、就业安置率等因素确定,目的是鼓励企业不“炒人”,稳定员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