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检察院发布了2008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的情况。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对6082件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农民工工伤索赔案件依法支持起诉并获胜诉,追回被拖欠款项共计3766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我市三级检察机关结合“农民工日”及“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开展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通过设立便民服务申诉点、开通维权电话等措施,引导农民工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目前,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已建立了办理涉农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申诉的案件坚持优先办理的原则。缩减办案期限,加快办案进度,做到快审快结,切实提高涉农申诉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
同时,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时,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作,促进人民法院提高审判效率,快审快结,及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比如,荣昌县检察院积极与县法院沟通协调,形成了两院《关于规范支持起诉工作研讨会纪要》,对检察机关开展支持起诉中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证据举示以及其它相关操作程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推动了当地起诉工作。
记者了解到,根据去年2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暨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意见》(修订稿),当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时,检察机关在告知其有关诉讼权利的同时,还应告知其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同时,《协作意见》还特别针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事项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协作意见》规定,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并取消了原需审查受援人经济状况的规定。
至今,全市已有37个分院、基层院与当地司法部门建立了协作机制。农民工如果被拖欠工资,可以找到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