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村级事务流程化公开标准,对村级事务涉及的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政策落实、社会保障政策落实、集体“三资”管理以及其他专项工作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全面公开。
二是规范公开程序。各村对所有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梳理、汇总,经村民议事会审议后公示,重大事项须报镇党委政府审核后全面公示。对重要事项,一律做到民主议事在前,决策公布在后,广泛征求并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对涉及到财务收支,一律财政审核在前,核实公布在后。
三是规范公开形式。采取以固定公开栏为基础,会议(文件)公开、网络公开、入户公开、短信公开等为补充的各种公开形式,工作的透明度不断增强。目前,已完善镇、村、社三级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手机信息发送、明白纸公示到户全覆盖。
四是规范公开时限。根据公开内容性质,严格实行日常性工作每个季度公开更换1次,重大、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村级财务每季度公开1次;社级财务每半年公开1次;定期公开事务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公布,及时公开事务在公开事项发生之日起10内公布。(陈西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