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拉布拉乡加勒克孜阿尕什村村民向住村工作队反映,当前部分农田的农作物急需浇水,才能出苗,但电厂要求必须先交每亩7.6元的水费,才能办理接电手续。村民们疑惑的是农业用水的水费,从1998年起就已经不收,现在又要收费,是根据什么文件或法律法规执行的?
住村工作队急群众之所急,及时向村委会和乡政府反映情况,在乡党委的帮助下,及时找出新电监办[2013]137号《关于加强取用地下水供电管理的通知》、塔地水发[2014]44号《转发关于加强取用地下水供电管理的通知》、裕政发[2014]48号《关于转发地区〈转发关于加强取用地下水供电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同时入户开展政策宣传,为群众解答了疑惑。(覃旭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