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友“我不是飞贼”发帖称,陕西安康市镇坪县曾家镇政府非法拘禁怀孕7个月的女子,强制引产其肚中胎儿。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官网回应此事称,该女子属政策外怀孕,不能再生育二胎,在该女子同意的情况下,依法对其终止妊娠。
孕妇术后躺在医院中
陕西安康镇坪人口网的回复
网曝安康一怀孕7个月的母亲,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肚中胎儿被强制引产。对此,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其官网回复,称该孕妇属于政策外怀孕。通过该镇干部反复做思想疏导工作,孕妇同意落实终止妊娠术,并与于6月2日15时40分接受终止妊娠术。
官方回应:政策外怀孕 在其同意下接受妊娠术
6月11日,网友“我不是飞贼”在华商论坛发帖称,安康市镇坪县曾家镇政府非法拘禁,野蛮残害7个半月胎儿,此事在当地引起不小的争议。6月12日,记者在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官网上看到了镇政府对此事的回应。官网上称,陕西镇坪县曾家镇人民政府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6月2日对该镇渔坪村三组村民邓吉元之妻冯建梅依法实施了终止政策外二胎妊娠术。
该夫妇基本情况:
邓吉元,男,汉族,农业户籍,1982年11月6日出生于陕西省镇坪县曾家镇渔坪村三组。
冯建梅,女,汉族,非农业户籍,1989年12月25日出生于内蒙古呼伦贝尔盟根河市新兴路南平海巷东235号(经镇坪县公安部门核实)。
冯建梅同邓吉元于2006年9月1日领取结婚证(结婚证上登记冯建梅的出生信息为1985年1月21日),于2007年1月24日生育一女孩。
曾家镇对冯建梅夫妇落实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
2012年3月20日,曾家镇计生站查出冯建梅已怀孕3月有余,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查核实,并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的规定,“三查”工作人员立即要求冯建梅迅速迁入户口,办理生育证,并将生育证的办理程序及所需资料一次性告之到位。为进一步落实责任,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先后多次登门督促冯建梅迁入户口、办理生育证的情况,并要求冯建梅及时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婚育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但夫妇二人均以“正在办、正抓紧在办”为由推诿拖延。
为查实冯建梅的婚育史、户口性质、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等情况,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提请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协查,协查结果为:冯建梅不符合再生育条件,不能办理二孩生育指标。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内蒙古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冯建梅属政策外怀孕,不能再生育二孩,应当依法终止妊娠。通过该镇干部反复做思想疏导工作,冯建梅同意落实终止妊娠术,于6月2日15时40分左右在陕西省镇坪县医院接受了终止妊娠术。
相关链接:怀孕7月孕妇交不起4万元罚款 被注射杀菌剂引产
财新网讯 6月4日凌晨三点,在被强制注射引产剂36小时后,冯建梅腹内的死胎被排出体外。这个7个月大胎儿,已经近乎发育完全。一周之后,冯建梅与死胎的合影被上传到网络,引发轩然大波。
冯建梅的丈夫邓吉元告诉财新记者,这张照片是他的姐姐所拍。当时邓吉元正在赶回老家的路上,他的姐姐听说医院不让带出死胎,就为他拍了这张照片。后来,由于对这一行径感到强烈不满,就让朋友代为传到网上,进行控诉。
事件的发生地,正是陕西省的镇坪县医院。2007年,该县曾因周正龙假虎照事件而全国闻名。
冯建梅告诉财新记者,因为交不起生二胎的四万元罚款,6月2日上午九点,她被镇坪县曾家镇政府的二三十名工作人员押到医院,并在当日下午三点,被医生注射了一针“毒针”,进行引产。在带去医院的车上,由于她不断挣扎,也曾遭到殴打。在医院时,也没有其他家属在场陪同。
冯建梅的公公闻讯后赶到医院,却被镇政府的人拦在楼下。而她的丈夫邓吉元,当时还在内蒙古打工。家里的其他亲属,也大多集中在南京的一家医院,照顾身患癌症的婆婆。
据冯建梅介绍,5月29日,邓吉元离家奔赴内蒙古。5月30日,镇政府就开始派人过来,四人一班,每四小时一换岗,对其进行看守。直到6月1日早上,她借口外出买菜,跑到了邓吉元的姑姑家进行躲避,但在当日晚上,即被他们找到。镇政府的人用石头抵住门口,防止其逃跑。第二天早上,就把她押去了医院。
镇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栗永久则回应说,冯建梅并非被强制引产,“当时镇政府的好多人都去了,跟她做了好几天的思想工作,引产的事,她是同意的。”
栗永久还表示,冯建梅被引产时,妊娠刚刚24周,只有6个多月,而非其自称的7个多月。因此,并不违反28周以内“中期引产”的规定。同时,中期引产只是一种提倡,国家并没有完全禁止大月份引产。这主要考虑到大月份产妇属于高危人群,容易造成大出血,危及妇女生命,是基于计生站的设备和医疗水平,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做出的限制。“冯建梅是在医院实施的引产,就算已经7个月了,也是合法的。” 栗永久称。
然而上述说法,却遭到了冯建梅和邓吉元的否认。冯建梅坚称自己是被强制引产,并曾遭遇殴打。邓吉元也表示,此前他曾带冯建梅去西安市慈爱医院和安康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检查,相关病例都能证明,被引产时冯建梅已经妊娠超过7个月。
栗永久还告诉财新记者,曾家镇前两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下滑,抽查结果没有达到95%的合格标准。故被挂了黄牌,到了今年,该镇想拿掉黄牌,就加强了相关工作。而邓吉元家非要生下这个孩子,就违反了当地关于二胎的准生政策,和政府产生了冲突。
但在邓吉元看来,当地超生情况其实非常普遍,镇政府尤其针对他和冯建梅,只是因为没有给钱。他向记者展示了来自镇政府工作人员袁芳的一条短信,“四万一分不能少,我都给你爸说了,他说没钱还能怎样。还是你们自己大意了,没当回事。”而囿于邓吉元母亲的病情,这时家中确已没钱。
对此,袁芳则表示“什么都不知道”,然后挂断了电话。截至记者发稿,曾家镇政府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河北某县一位计生站站长告诉财新记者,冯建梅被注射的,可能是一种叫做依沙吖啶的引产剂,俗称利凡诺,是一种强力杀菌剂。根据卫生部、全国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适用于妊娠14-27周内要求终止妊娠而无禁忌症者。通过羊膜腔内注射后,将胎儿杀死,然后排出体外,成功率超过百分之九十。
据这位站长介绍,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如火如荼开展之际,注射利凡诺针剂、以及钳刮术等强制性措施都曾被大量应用。但自1997年国家出台“七不准”政策,禁止强制性计划生育手术之后,就已经很少用了。但个别地区,依然存在违反政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