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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村支书私卖山地做坟地 牟利418万元

时间:2012-07-05 15:20来源: 作者:收藏

  擅自卖了两座山 近300亩山地 牟利418万元 

  新建县石岗镇上罗村“卖地村支书”被逮捕 

  可悲的是 他被抓时还认为买卖集体土地是合法的 

  以为村民在土地流转协议上签字同意就“高枕无忧”,新建县石岗镇上罗村原村支书魏某未经任何部门批准,一年内擅自将村里两座总面积近300亩的山地卖掉。6月28日,新建县公安局对外公布,经过几个月侦查,新建警方已经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将包括魏某在内的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 

  供需双方签流转协议倒卖土地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渔业村、黄佩村村民曾经一直以旧的棺葬习俗办理丧事,并入红谷滩新区后,虽有了市民身份,但村民的丧葬观念依旧转变不过来,碍于红谷滩新区已经无土地可以用来棺葬,村民决定寻找“卖家”购买山地用作坟葬山。新建县上罗村得知这一信息后,开始频繁与渔业村、黄佩村两个“买家”接触。 

  2010年8月至12月,上罗村原村支书魏某牵头与黄佩村先后两次签订上罗村“向家脑山”(180余亩)流转协议(魏某私自签字盖章,村民代表签字同意),这笔交易中,上罗村共得款270万元,除分了部分钱给村民外,余下96万余元被魏某、罗某(黄佩村村民、中介人)、梁某喜(新建县西山镇人)、周某保(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人)、朱某华(朱坊村老村支书)等人侵占,其中,因为周某保表示可以将相关土地手续办理下来,他一人获得了34万元。 

  2010年10月20日,魏某又私自携带上罗村委会公章代表石岗镇上罗村豪岗自然村与红谷滩新区渔业村签订了一份集体土地永久性流转使用权协议书,内容为豪岗自然村将“安山”(近100亩)流转给红谷滩新区渔业村,交易总金额为148万。 

  村民以为交易透明实际被欺瞒 

  “卖地村支书”魏某表示,在上罗村豪岗自然村与红谷滩新区渔业村签流转协议时,由于卖山可以分到钱,大部分村民都在流转协议上签了字。只不过,这些签字的村民并不知道,他们以为公开透明的交易,实际还隐藏着“猫腻”。 

  原来,签协议时,魏某向村民表示,卖掉“安山”能获得20万元收益,协议上也写得清清楚楚。但是,当村民签字离开后,魏某及几个同伙便开始“偷天换日”。办案民警陶文斌告诉记者:“协议共分两页,卖山金额在第一页,村民签字在第二页,他们后来把第一页的内容换掉了,卖山金额变为了148万元,而签字村民毫不知情。” 

  拿到卖山款后,上罗村按“协议”将20万元分给了村民。后来,朱坊村朱家自然村、观山自然村村民认为“安山”与他们也有关系,村民也应分一杯羹,于是上罗村又“大方”地分给朱坊村朱家自然村25万元,分给朱坊村观山自然村9万元。其余94万元在梁某喜、罗某金的授意下,被梁某喜、罗某金、朱某华、朱某金及一些所谓村民代表私分,其中梁某喜得款6万元、罗某金得款6万元、朱某华得款6万元、朱某金得款2.15万元,其他所谓村民代表得款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 

  擅自买卖集体土地是违法行为 

  今年2月22日至4月23日,新建公安陆续将魏某、罗某、梁某喜、朱某华、朱某金、周某保等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除嫌犯梁某喜曾潜逃至山东,后被警方在山东日照抓获外,其他几名嫌犯均未潜逃。“我们在新建长堎将魏某抓获时,他显得满不在乎,甚至跟我们说他没有犯法,他认为村里的土地本来就可以自由买卖,就像买卖房产一样,更何况是经过村民签字同意的。”陶文斌说,实际上,村里的山地属于集体土地,即使要买卖,也一定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批,不可擅自买卖。而且上罗村将土地作为坟葬山卖出,改变了土地性质,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办案民警说:“他们甚至以为山地卖出后可以成功办理相关手续,实际上这种行为已经违法,是根本办不到手续的。” 

  据了解,目前,新建警方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将6名犯罪嫌疑人逮捕,目前该案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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