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和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是全面正确地贯彻好党的宗教政策,正确处理和解决宗教问题的根本保证。为认真贯彻好“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阿勒腾也木勒乡党委高度注重认真学习和掌握党的宗教方针政策,了解宗教工作业务知识,掌握做好宗教工作的方法,提高对宗教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自觉地把宗教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一、动因背景
阿勒腾也木勒乡地处裕民县东18公里,乡辖5个行政村,全乡有农户1340户,人口6493人,其中:牧民413户1928人;哈萨克族人口为4805人,占全乡总人口74%。是一个以牧为主,牧农结合的多民族乡。地处“老风口”风带,环境恶劣,自然灾害频繁,土地瘠薄,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经济发展缓慢,农牧民生活水平低下。辖区有1座清真寺,宗教人士5名。
二、主要做法
针对信教群众多,文化素质偏低,宗教事务管理难度较大的实际,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成立了乡科级领导组成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制度》、《村党支部联系清真寺制度》,加强对日常宗教事务的管理,建立健全乡、村两级民族宗教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全面落实村“两委”成员任民族宗教管理组织负责人,建立抵御渗透工作的领导和协作机制,负责收集宗教工作信息,掌握宗教工作动态,报送宗教工作情况。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乡三个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定期会办民族宗教重要问题,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各类工作台帐。基层党组织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了普遍提高,基本形成了党委、政府重视,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积极配合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认真宣传,加强引导。为了使党的宗教政策在贯彻中达到凝心聚力的目的,乡党委十分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认真宣传、引导好广大信教群众的信教活动,一是以乡文明学校为阵地,以村级文化室为依托,在培训中适时安排一定学时开设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的宗教政策课程或讲座,首先使农村干部了解一些党的宗教政策法规;二是召开村干部会、寺管小组会时,根据辖区内宗教工作的情况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规,要求村干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正确引导好群众的信仰,真正做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三是运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手段选登一些能正确区分什么是正常的宗教信仰、什么是封建迷信的知识,使广大群众真正弄清合法与非法的界线;四是充分发挥爱国宗教人士这个“非党基层干部”的重要作用,利用“朱马日”、“开斋节”、“古尔邦节”等信教群众最集中的时候,向信教群众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各项惠民政策,即扩大了宣传面,又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信教群众的关怀。由于宣传有力、引导适当,近几年来,没有发现信教自由得不到保障或因严重违反宗教政策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性事件。
(三)建立责任制,加强目标管理。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网络,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有任务的村成立“宗教工作村管小组”,建章立制,切实发挥了作用;宗教活动场所健全内部管理网络,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在实践中完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以及定期与宗教人士定期谈话制度。结合实际,将统战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全乡统战工作计划,把做好党外人士、民族宗教工作列为全年工作重点,与各村签定了工作责任书,把统战工作纳入各村综合目标考核,进行了具体细化,明确了各村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职责,以此更好地推动全乡经济快速发展和维护社会政治的稳定。
(四)认真做好各民族团结工作。认真宣传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各宗教、教派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求同存异。不得出现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现象和问题民族团结对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都至关重要。为此,我们结合深入开展了“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对各族干部群众深入进行了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和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教育。同时,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做到互帮互学、共同致富,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五)依法管理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就是政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宗教方面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和行为,以及社会公共活动涉及宗教界权益的关系和行为的行政管理。一是认真宣传和贯彻《宗教事务条例》,近年来,没有发现我乡群众借宗教信仰问题煽动群众闹事,扰乱社会治安,破坏民族团结的事件发生。二是坚持“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指导思想,坚决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格控制对宗教场所的重建、翻新、豪华装修,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