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严格实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与各村签订《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耕地保护的责任人。同时,加强土地执法督导检查,把耕地保护、土地执法等作为村干部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严格执行问责制度,以考核、督导、问责促进耕地保护工作的落实。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区各项制度,即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保护责任制度、环境保护等制度。从政策和制度上加大了对基本农田保护的力度。
三是把好预审关口。在建设用地初审过程中,严格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有关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予预审和报批;凡能够不占耕地的项目,一律不得占用耕地;对确需占用耕地的项目,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从严控制用地面积,有效防止乱占耕地现象的发生。
四是抓好宣传教育。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通过宣传咨询站、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宣传材料、树立基本农田保护牌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珍惜土地、合理利用土地的意识,增强了干部群众依法依规用地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