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转下达农村沼气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闽发改农业[2012]1123号)文件,下达云霄县2012年度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建设任务500户,总投资225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
为了确保农村沼气建设工程顺利实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云霄县农业局成立沼气建设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特制定《云霄县2012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持证技工,组成12支施工队全面开展项目建设。在项目建设中,坚持六项原则:
1、突出重点、集中连片的原则。项目建设主要安排在水资源治理区,要求整村推进,使之集中连片,形成规模。
2、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项目区要有传统的养殖习惯,要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建设规模要与当地的专业技术队伍、服务能力和建设资金相匹配。
3、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加强领导,扩大宣传,建立合理的投资机制,调动农民积极性。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充分考虑农民的资金投入能力,不搞强迫命令和一刀切。
4、保证质量、安全生产的原则。实行专业化设计,标准化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实行职业准入制度。必须执行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逐村调研,逐户设计,统一施工。
5、综合配套、讲求效益的原则。沼气池建设要与改厨、改厕、改圈同步进行,鼓励与改路、改水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猪-沼-果”、 “猪-沼-鱼”等生态家园模式建设,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使建池农户取得较大的综合效益。
6、严格审批、限期完成的原则。项目建设不得随意调整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地点等。项目必须在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