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投资、金融,境外上市,国际贸易,企业并购;
二、合资合作领域:
1)、基础设施建设;
2)、工业的扩建和技改;
3)、农业开发及产品深加工;
4)、公益事业及其它。
5)、旅游资源的开发。
三、合作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法定程序运作。
四、合作对象:国营、集体、乡镇及私人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其他有合法身份的社团组织。
五、合作标准:
企业资信状况良好、负责人诚恳敬业、合作项目市场前景广阔,产品附加值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