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直接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资金性质敏感,政策性极强,社会关注度高。年初,鞍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0〕44号)要求,结合盘锦实际,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盘锦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盘农发〔2020〕25号),开始全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今年的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第二轮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包括农业、农垦、林业、监狱、部队和油田系统拥有耕地承包权的职工。发放补贴的依据为第二轮家庭承包土地的合同面积。以县(区)为单位,根据全县(区)补贴资金规模和补贴面积计算,实行全县(区)统一补贴标准。
7月份,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又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辽农农〔2020〕134号),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转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辽农发〔2020〕41号)并提出具体要求。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谁申报谁负责”原则,组织村委会向镇街政府申报本村补贴基础数据,镇街政府经过审核进行第一次公示后,向县(区)农业农村局上报补贴基础数据。县(区)农业农村局拟定资金补贴方案,报同级政府批准后进行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系统对农民发放。
目前除个别农户因种种原因,补贴资金没有到达农户卡中外,其他全部发放完毕。全市共发放补贴资金17295.36元,补贴面积1701580.85亩,补贴农户128526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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