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保字〔2020〕16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或个人):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鲁农法字〔2020〕7号)要求,省厅于2020年9月至11月对我省从事农业植物种子苗木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和从国(境)外引进农业植物种子苗木的单位或个人组织开展了检疫监督检查。共检查了460家农业植物种子苗木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11家从国(境)外引进农业植物种子苗木的单位或个人。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1.对生产、调运农业植物种子及应检植物、植物产品的企业(或个人)的检疫检查结果
??????????2.对从国(境)外引进农业种子、苗木的企业(或个人)检疫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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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1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fwj/zbz/202011/t20201130_34674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