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农民网 > 三农资讯 > 资讯关注 > 平罗县四项措施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工作 返回首页

平罗县四项措施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工作

时间:2020-12-02 19:15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作者:佚名收藏

  平罗县是农业农村部农民合作社整县质量提升试点县,近年来,平罗县紧紧围绕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工作,引导农民合作社带动农户增收和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示范引领。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及农业财政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县级示范社创建办法》等4项制度,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四级联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累计创建县级示范社77家,市级示范社38家,自治区级示范社27家,国家级示范社10家。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做大做强。持续加大对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扶持力度,每年筹措专项资金200余万元,对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给予奖补,引导其提档升级、规范发展,形成了合作社自我规范、部门指导规范、社会监督规范的良好发展格局。

  三是延伸产业链条,深化产业融合。引导农民合作社逐步由种养业向农产品加工、电商销售、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延伸,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截至目前,63家农民合作社自办或参与加工流通企业,21家农民合作社参与发展电商业务,20家农民合作社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信息服务等新产业新业态。

  四是增强服务能力,密切利益联结。注重培育农民合作社服务农民、帮助农民、富裕农民的能力。预计全年农民合作社为成员提供各项社会化服务总值2725万元,带动4.2万户农民参与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发展订单农业生产34万亩,户均增收节支650元,成员户均增收8000元以上。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zwdt/202011/t20201130_2386212.html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