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夏季植物农产品生产实际情况,自7月份以来,在夏季农药用药高峰时节,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加大对蔬菜瓜果种植户、谷物等植物农产品规模生产主体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生产规模主体是否使用禁限用农药、是否超范围使用农药以及农药安全间隔期、农药使用记录以及对农业投入品的废弃物的回收处置等情况。
截止到目前,此次执法检查共检查魏集、岚山、李集、邱集、官山、双沟等6个镇的植产品生产企业3家,种植专业合作社4家,家庭农场及规模种植户12家。检查中执法人员现场向植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规模种植户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册》小册子60余本(份),发放《禁限用农药名录》明白纸60余份,现场张贴《睢宁县农业农村局禁限用农药通告》20余份。在魏集镇张铺村辛某某规模种植户执法检查中,发现该种植户葡萄和哈密瓜生产基地中,农业投入品废旧农膜、农药包装袋和肥料包装废弃物未能及时回收,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农场负责人进行普法宣传并口头责令其限期改正,切实履行农业废弃物回收的法定义务。
在邱集镇倪庄村炎某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未建立农药使用记录,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通过执法检查,确保我县种植专业合作社能够规范安全地使用农药。针对检查中存在问题,县农业综合执法联合县农产品监管科对全县植产品生产主体在田生产的辣椒、豇豆、韭菜、梨、葡萄等瓜果蔬菜开展监督抽查6个,开展风险监测抽检28个。睢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经检测结果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绝不姑息,确保全县消费者放心消费。(程威 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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