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锡农规〔2020〕3号)和《关于做好省市两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等相关工作的通知》(锡农发〔2021〕50号)要求,经家庭农场自愿申报、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市(县)区农业农村局推荐、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拟定江阴市北国春姑娘家庭农场等35家家庭农场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对公示的家庭农场有何反映,请在公示期间与市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电话:0510-81821098,0510-81822950;联系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6号楼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处;邮编:214131。
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agri.wuxi.gov.cn/doc/2021/10/29/34725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