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政策衔接。今年以来,我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细化13项重点工作,已争取到位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58亿元,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0.45亿元,累计获贷2.84万户次。我市制定《乐山市建制乡镇场镇建设管理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计划对全市113个建制乡镇场镇,通过“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实现“路整平、地扫净、服务好、治污染、面貌新”目标。
二是消除风险点。通过落实防贫监测,严格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定效“五定”工作法,按程序识别边缘易致贫户437户、脱贫不稳定户510户,投入防贫防返贫基金和行业资金2081万元,消除风险隐患3352个,实现销售扶贫产品额度达到1.85亿元,实现脱贫人口外出务工7.2万人。
三是凝聚帮扶合力。通过深化对口帮扶,新选派30名干部人才已全部赴美姑县到岗履职。制定《乐山市脱贫村驻村帮扶力量集中轮换工作方案》,对全市驻村帮扶工作人员调整轮换时间节点、选拔条件、轮换程序和方式等进行明确,选派的650名脱贫村驻村帮扶人员已全部到岗履职,保障了脱贫攻坚帮扶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不断推进东西协作。紧密对接绍兴市,“三县一区”继续纳入新一轮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县,到位2021年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1.67亿元。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1/11/17/f21819ac26cc423c861586d1be3d1df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