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畜产品安全作为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责任越来越直接,任务越来越繁重。在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徐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坚持从源头抓起,提高投入品质量,规范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畜禽屠宰违法行为,扎实开展畜产品专项监测,全力保障全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一、加大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强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生猪养殖场户的监管。打击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及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清洁畜禽养殖的源头。今年市支队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抽查企业5家,完成兽药、饲料执法抽检45批次,兽药质量安全监督抽检24批次。二是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央视3.15晚会曝光河北青县部分养殖户违禁使用“瘦肉精”事件后,我市立即开展为期三个月“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排查牛养殖场(户)985场次,排查肉牛80384头;肉羊养殖场(户)1715个,排查羊养殖场户2670场次,排查肉羊330584只。屠宰企业排查肉牛654头,肉羊7831只。抽检尿样7324份,经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二、严把市场准入关,积极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规定,积极做好外埠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准入和我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准出监管工作。5家单位因监督抽查不合格被取消继续供外省资格。通过对申报的16家外地屠宰企业考察审核,6家被批准入徐。二是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百日巩固行动。自4月1日起,我市设置7个临时卡口,由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联合派员对运猪车辆开展检查,共检查生猪运输车辆1246辆,检查生猪15.76万头,查处违规运输生猪车辆6辆,生猪559头,立案查处6起,罚没11.3万余元。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严防输入性疫情,为我市生猪稳产保供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加强屠宰检疫监督,保障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官方兽医派驻制度。对不符合准入资格的屠宰企业一律不派驻官方兽医。监督派驻官方兽医,严格按规定开展屠宰检疫,把好入场查验、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处理等“四关”。同时严格落实企业开展非洲猪瘟检测、“瘦肉精”自检以及病害产品集中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监管。 二是全力推进牛羊家禽屠宰监管。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牛羊家禽屠宰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牛羊家禽屠宰企业设置规划,严格准入,规范标准,清理不合格屠宰场点156家。当前全市已设立“集中屠宰、集中检疫”牛羊家禽场点10家,全市牛羊 “集中屠宰、集中检疫”模式正逐步形成。
四、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畜禽屠宰违法行为
在强化自身执法监管的同时,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建立了合作协同配合、肉品监管“夜查+”、联动领导小组及联络员、案件移交和信息互通共享、工作联动保障等5项动物及其产品监管执法工作联动工作机制。市支队充分利用媒体、报纸、微视频、电视、抖音直播等及时发布执法成果,曝光牛羊家禽屠宰违法典型案件,极大震慑了私屠滥宰行为,打击范围覆盖生猪、牛、羊、家禽,对整个屠宰行业乱象进行了全方位整治。市区肉品市场经营秩序稳定向好发展,肉品质量安全稳定。
1至10月份,共立案查办畜牧兽医类行政违法案件31起,罚没款21.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 1件。督导铜山区查处私屠滥宰案件5起,移交铜山区公安部门3起。通过联动工作机制的开展,极大促进了案件查处力度和执法人员联合办案能力的提升。
五、严把监督抽查关,扎实开展畜产品专项检测
开展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是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
最后一道关口。我市严格落实省、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风险监测工作方案,规范抽检行为,确保全面、客观反映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全年共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畜产品84批次,省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357批次;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畜产品92批次;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样40批次。完成省级药残抽样9批次,部级药残抽样75批次,仅有1批次样品药残超标。(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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