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金华市财政、工商部门近日下发《金华市区农贸市场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改造提升项目,将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与补助,其中新建三星级农贸市场最高可获得50万元一次性补助。
据了解,此次财政奖励补助,主要用于注册地在金华市区的农贸市场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按市政府规定标准实施改造提升、经审核达标的项目,由市政府、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征迁、购置费用)各给予30%奖励补助。市区二环路以内列入整治的无证马路市场,经改造提升并规范发证的,参照此标准补助。
《金华市区农贸市场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同时明确,凡是新建农贸市场项目,按星级标准给予补助;获得二星级、三星级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助。获评浙江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的,市财政再给予每家2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