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主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出台
“3-5万人规划建设一个中心农贸市场,1-1.5万人规划建设一个社区农贸市场。”近日,泸州市出台了《泸州市主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农贸市场专项规划
应5年修编一次
《办法》明确指出,主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原则上每5年修编一次。
主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应当符合的要求包括:与区域性人口状况、地域范围相适应,合理布局,方便居民生活;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相适应,逐步向净菜化、农贸市场超市化及生鲜超市、连锁经营发展;与周边市容环境要求相协调;符合标准化农贸市场设置规范; 符合交通、消防、环保、市容环境卫生等规定;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