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广陵区司法行政部门15日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越来越倾向通过法律手段应对讨薪、工伤等问题,但最终选择法律维权的农民工比例仍十分有限。
调查显示,目前农民工法律维权主要存在五大门槛。一是农民工有法律维权的意识,但缺乏法律常识和维权能力;二是现有的法律援助资金只能重点受理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影响较深的案件,而未得到援助的农民工仍需负担律师代理费、申诉费、诉讼费等;三是劳动仲裁机构立案难且裁决无强制效力,由于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积压较多,导致一些农民工转而采用极端手段;四是法律制度设计上,讨薪、工伤案件,大多走仲裁、诉讼、二审、执行的程序,部分不法企业趁机拖延,涉诉农民工维权成本过大;五是企业违法成本过小,对侵权企业未能起到惩戒作用。
司法行政部门建议,应制定专门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给予劳动仲裁机构一定的行政处罚权力。同时简化农民工案件的诉讼审判程序,建法律救助站安置涉诉农民工,并联合其他部门设置社会公益性岗位,解决诉讼期间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问题。
调查显示,目前农民工法律维权主要存在五大门槛。一是农民工有法律维权的意识,但缺乏法律常识和维权能力;二是现有的法律援助资金只能重点受理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影响较深的案件,而未得到援助的农民工仍需负担律师代理费、申诉费、诉讼费等;三是劳动仲裁机构立案难且裁决无强制效力,由于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积压较多,导致一些农民工转而采用极端手段;四是法律制度设计上,讨薪、工伤案件,大多走仲裁、诉讼、二审、执行的程序,部分不法企业趁机拖延,涉诉农民工维权成本过大;五是企业违法成本过小,对侵权企业未能起到惩戒作用。
司法行政部门建议,应制定专门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给予劳动仲裁机构一定的行政处罚权力。同时简化农民工案件的诉讼审判程序,建法律救助站安置涉诉农民工,并联合其他部门设置社会公益性岗位,解决诉讼期间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