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对症下药”为民营企业“强筋壮骨”
时间:2013-03-13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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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我省民营经济迎来发展的春天。针对民营经济总量偏小,民营企业数量偏少、实力偏弱、产业层次较低的现状,破解融资、用地、用工等难题,为民营企业提供要素保障,成为最大的政策亮点—— “无论是在东南沿海,还是在中部内陆,哪里大发展,哪里就有民营企业创造的辉煌;哪里快发展,哪里就是民营经济最活跃的地方。”《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起草组相关负责同志对记者说:“《意见》的出台,就是要把发展民营经济的力量凝聚起来,把民营企业家的热情调动起来,把民间资本的作用发挥出来,让民营经济这一最为敏感、最有活力的市场主体成为发展的生力军。 ” 正是基于民营经济的这一战略地位,《意见》提出了由20条内容组成的“政策套餐”,旨在通过更具含金量的支持措施,焕发民营经济发展更大活力,驱动全省综合实力跨上更高的平台。 做多:企业数量成为量化考核指标 回顾“十一五”以来全省经济加快发展的进程可以看出,民营经济总量不断壮大、企业数量不断提升,已经成为引领经济提速的最活跃的力量:2012年,全省民营企业数达到30.4万户,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9618亿元,分别比2006年增长了2.8倍和3.1倍,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16.5%,高于同期GDP增速3.1个百分点。民营经济的比重,由2006年的50.8%提高到2012年的56%。 但是,民营企业数量偏少、经济总量偏小,仍然是束缚我省经济实力跨越式提升的最突出的掣肘因素:全省民营经济总量仅相当于江苏的1/5、浙江的1/3。每万人拥有企业数39户,而江苏为199户、浙江为153户,企业数量差距十分明显。 基于这一现状,《意见》明确提出,力争到2017年,万人拥有企业数和个体工商户数分别比2012年翻一番以上、增长50%以上。 《意见》起草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发展目标将被细化成对各地的考核指标。 据了解,省委、省政府提出这一考核指标,既基于我省民企数量差距的现实考量,也倾听了企业界的呼声。在今年1月份召开的全省“两会”上,就有民营企业向省政府领导当面建言:很多时候,书记市长都对民营企业关爱有加,但到了职能部门的科长那里,民营企业办起事来难度很大,只有把企业数量作为从上至下的硬碰硬考核指标,才会逐步破解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放宽经营条件,加大创业扶持,是企业数量增长的必要前提。 《意见》提出,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鼓励自主创业政策;个体工商户转为小型微型企业,以及创办并稳定经营的微型企业,可由当地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参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等,以及兴办非义务教育、医院和社会中介机构等。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允许注册资本货币“零首付”,可在法定期限内缴足注册资本。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置的企业登记注册前置许可外,一律不得设置其他前置许可。对租用政府投资多层标准化厂房的小型微型企业,3年内给予租金优惠。 这些政策规定和激励措施,目的都是为了推动更多社会成员兴办经济实体,引导更多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促进更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法人,力争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拉长我省民企数量偏少的“短板”。 做大:引导优质资源向优势民企集中 根据《意见》起草组提供的数据,2011年,浙江省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有142户,江苏省有108户,我省只有4户。培育一批“顶天立地”的本土民营大企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对全省发展的贡献度,更重要的是,民营大企业的持续涌现,对全民创业的社会氛围是一种有效示范与无形激励,从而砥砺更多人的创业梦想和激情。发达地区“人人想当老板”的活力,正根源于此。 《意见》第一条即提出,大力实施强企工程,引导优质资源向优势民营企业集中。着力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骨干企业,培育一批行业领军型企业和企业家。对新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主导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省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民营企业逐步发展壮大过程中,融资难、用地难、用工难都是“拦路虎”。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要素保障,是《意见》的突出亮点。 《意见》提出,从2013年起连续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11亿元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以转移支付方式直接安排到各县(市、区),用于充实担保公司国有资本金,支持工业、现代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研发和担保贴费等,各级原则上按省财政安排的资金等比例配套。对成功上市的企业,省和同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成功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等直接融资工具的企业,省和同级财政按发行额度3%给予补助。民营企业投资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大项目,优先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职业中介机构为民营企业招用人员,按签订6个月以上用工证明和1年以上劳动合同人数,给予每人120-25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给予200-1200元的培训补贴,等等。 做强:让创新能力成为财富扩张“密码” 我省民营经济实力不强,产业层次偏低是深层原因。据统计,我省民营企业主要集中在技术含量较低的加工业、采掘业、建筑业、餐饮住宿业等一般竞争性领域,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仅占8%,总体上处于产业链中下游,盈利能力较低,抗风险能力较差。我省知名度较大、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数来数去仍是几张“老面孔”,也根源于此。 《意见》提出,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强质量和品牌建设,增强核心竞争力。支持民营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企业所得税年增长较快的民营企业,可由同级财政将其增量地方留成部分按一定比例奖补企业用于研发和技改;对土地单位面积产出率高、研发投入达到规定比例的民营企业,可由同级财政将企业年纳税增量地方留成部分按一定比例奖补企业用于研发和技改。经省级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民营企业迁入我省的,3年有效期内不再重新认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在我省新设的股权投资企业,其所得税省级分成部分奖励给企业。对民营企业引进省外“两院”院士等领军人才并签订3年以上合同(每年在我省实际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20万元补助资金。对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建站资助。 这些政策措施,必将加快我省民营经济由资源粗放加工型向资本技术驱动型转变的进程,让创新能力成为明星式民营企业不断涌现的“财富密码”。(记者 胡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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