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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倒卖土地未被追责

时间:2012-11-01 13:44来源: 作者:收藏
  本网讯 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纪鹏 翟小功 2008年,海南省国营东昌农场二十队大堆村集体申请大堆村建房宅基地。后来,谢于敏、谢晋环、谢于布三人,利用宅基地分配小组成员之便,私自将1260平方米的建房宅基地卖给没有分配资格的吴水清等人,从中获利1.1万余元,共同用于吃饭、喝酒消费。

  由于相关部门没有处理谢于敏等三人,今年8月,34位村民选择了集体上访。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接访后,以案释法顺利平息了村民集体上访。

  ■检察官释法

  承办本案的检察官说,本案中,谢于敏、谢晋环、谢于布三人是一般村民,选他们只是作为东昌农场二十队大堆村分宅基地小组成员。没有任何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到一般村民能成为职务侵占罪主体。同时,上述三人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行为,但达不到“5亩以上”的立案标准,所以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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