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吴文锋
昨天上午,按照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广州中院和广州市除荔湾区以外的11个基层法院再次对“三打”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其中广州中院宣判案件15宗,涉及商业贿赂案件3宗、欺行霸市案件12宗;各基层法院总计宣判“三打”案件45宗,涉及欺行霸市案件17宗,制假售假案件15宗,商业贿赂案件13宗。
增城
领导班子向猪场索取过节费18万
原增城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姚子伦等6案7人***系列案在增城市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该窝案是在增城“三打”专项行动及规范整治“散小乱”养猪场工作中被查处的。原增城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姚子伦(归案时系增城市民政局党总支书记)因受贿罪被处有期徒刑八年,没收财产25万元;原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朱叔容(归案时系增城市农业局局务委员)因受贿罪被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没收财产5万元;原畜牧兽医局副局长阮金权(归案时系农业局局务委员)因受贿罪被处有期徒刑五年,没收财产5万元;原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刘永刚(归案时系农业局局务委员)、原增城市合兴猪场场长钟镜铭、副场长陈健雄(归案时系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广州市六丰畜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成滔分别获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领导班子集体索贿
该系列案涉及原增城市畜牧兽医局(现合并到增城市农业局)、该局下属增城市合兴猪场、增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以及一家私人注册公司,形成在单位领导班子之间、上下隶属单位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的贪污、受贿、行贿等犯罪行为错综交织网。
整个系列案分别涉及贪污、受贿、单位行贿和行贿四个罪名,案件卷宗、证据材料上百份,涉案7人,涉案总金额超130万元。其中,姚子伦受贿77.1万,钟镜铭单位行贿28.8万、贪污7万,刘成滔行贿47.5万,其余四人从受贿十几万到几万不等。
其中,畜牧兽医局领导班子成员姚子伦、朱叔容、阮金权、刘永刚等人,于2007年至2010年每年春节前,通过召开局务会议的方式,利用畜牧兽医局对合兴猪场人事上的隶属管理和专项资金的倾斜,向合兴猪场索取款项作为该局班子成员春节奖金及过年送礼之用,合兴猪场场长钟镜铭遂安排财务人员多次从猪场账上取出款项交给姚子伦等人进行私分,其中姚、朱、阮、刘各4万,钟镜铭于2010年初分得2万。
2009年春节期间,钟镜铭和当时任合兴猪场副场长的陈健雄二人,采取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的方式,各自从猪场账上提取了5万元。
农业补贴也拿回扣返利
涉案广州市六丰畜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由姚子伦的连襟兄弟刘成滔担任法定代表人。2008年至2010年间,姚子伦为六丰公司获得增城市供应东莞生猪的“瘦肉精”检测业务的专营权提供帮助,并为该公司的正常运作提供支持,姚子伦在没有参与该公司的经营管理、出资的情况下,以合作开公司参与该公司分红的形式,收取贿赂款共计57.5万元。
春节奖金、过年送礼等成为掩盖受贿、行贿的主要形式,甚至披上“能繁母猪补贴”、养猪“奖金”等扶持政策的合法外衣,再以“回扣”进行返利,达到相互中饱私囊的违法目的。其中,姚子伦分别为当地三家猪场沼气池建设工程获得财政资金补助提供帮助,事后共收取行贿人现金3.6万元。阮金权在帮助某公司获得增城市畜牧兽医局发放的“能繁母猪补贴”4万元后,收取现金2万元;帮助某养猪场获得“能繁母猪补贴”7万多元后,收取现金2万元。
白云
大学车管科职工:伪造领导签名骗取支票套现
2010年7月至2011年10月,被告人范强在担任南方医科大学总务处车管科职工期间,利用负责为该校车辆购买年票、缴纳车船税;缴付该校的租车款项及负责该校车辆报废等工作的职务便利,采用在借款单上伪造各级领导签名,骗取该校支票套现;侵吞应付款项、截留报废车辆款等手段,非法占有该校公款共计近256万元。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范强犯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五十万元。
2009年6月至2012年5月,被告人吴长江在担任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龙津派出所治安中队队长、治安打击组组长和值班组组长期间,明知辖区内的犯罪嫌疑人叶水银(另案处理)参与经营的西关休闲中心存在组织、容留***活动,仍旧违背查禁职责,多次将查禁犯罪活动的部署、时间、地点等情况泄露与叶水银,帮助其逃避处罚。期间,吴长江收受了叶水银多次贿送的现金共计1.2万元。
法院判决,吴长江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海珠
“***”贿赂考官 替21人***
两名“***”贿赂考试中心工作人员,成功为21人***通过拿到出租车驾驶资格证,致使多名被***人员在出租车营运过程***现拒载、服务态度差、议价、中途逐客等恶***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锋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锋于2004年6月至2006年8月在担任广州市交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工作人员期间,在负责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系统考生资料录入、开考管理及监考等公务过程中,将考生的照片替换为李斌、金东(均判刑)的照片,再由李斌、金东代他人参加资格证第一阶段的考试,使李斌、金东为共计约21人***通过。2011年10月4日,被告人吴某锋主动投案,其受贿金额共计四万元。
检方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吴某锋提起公诉,法院认为检方指控其构成滥用职权罪不当,予以纠正。判决被告人吴某锋犯受贿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