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新闻通报会在京召开。工商总局、中宣部、新闻办、工信部、卫计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等八部门负责人表示,经过三个月的专项行动,医药广告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各部门将注重治本措施,加强部门协作,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努力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
今年4月下旬,工商总局牵头,会同中宣部、新闻办、工信部、卫计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并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落实医药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将报纸期刊、广播电视以及主要互联网站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广告作为重点,严厉查处医药广告中宣传包治百病、冒用公众人物形象和名义、夸大产品功效等七类严重违法行为。
在专项行动中,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行动,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确保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工商总局对1122种报刊、2366个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发布的医药广告进行了监测,发布违法广告公告四期,部署各地查办违法案件1000余件。全国工商系统监测检查广告1006万条次,曝光违法医药广告6130条,责令整改138412条广告,查处违法医药广告案件6902件,罚没款6227万元,停止213户违法主体的广告业务。中宣部统一部署中央主要媒体开设“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题专栏,深入报道各地各部门整治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国务院新闻办积极指导和督促新闻网站和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商业网站严格落实广告审查相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删除网上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和信息。工信部要求互联网接入服务商严格执行“未备案,不接入”的相关规定,关闭310余家含有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内容的网站。卫计委将医疗广告纳入2013年医疗卫生专项督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对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1107家医疗机构给予相应处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刊刊载医药广告管理的通知》,监听监看200多套广播电视频率频道,集中清理了500余条违法违规医药专题片广告。食药总局曝光了30个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和27家非法医药网站,行政告诫32家医药企业,各级食药监部门撤销和收回广告批准文号96个,采取暂停产品销售限期整改措施496次,发布违法广告公告206期。中医药局重点查处了19家严重违法违规中医医疗机构,督促各地建立和完善中医医疗广告审批公示制度。
此次专项行动是历年来广告整治工作力度最大、成效最好的一次。目前全国医药广告违法率大幅下降,违法医药广告明显减少,省级电视台卫视频道已基本杜绝违法医药专题片广告,省级广播以及部分地市广播无医药广告的“绿色频率”数量逐步增多。社会各界对整治工作反响良好,广告市场主体自律意识提高,媒体单位主动优化调整广告经营结构,减少医药广告发布量,通过公益广告提升媒体公信力。
相关负责人表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下一步八部门将继续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广告日常监测检查工作,加大对地市以下广告媒体和互联网媒体上违法医药广告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坚持长期抓、反复抓,措施不松、力度不减,努力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的成果,在今后工作中更加注重治本措施,加强部门协作,研究制定标本兼治措施,强化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广告法》的修订进程,制定和完善各项法规,创新媒体广告监管方式,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构建文明、健康、诚信的广告市场秩序。
会上,通报了此次专项行动中查处的20个典型违法医药广告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