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医院基本条件
一、动物医院选址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远离政府办公地点、大型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学校、医院、商场、娱乐场等人员活动密集场所(原则上应在50米以上,有良好隔离条件的可适当放宽至25米以上);远离动物养殖场、动物交易市场等动物密集场所(原则上应在500米以上,有良好隔离条件的可适当放宽至250米以上);出入门口应临街,不朝向办公楼、居民楼、院内开设;不得与其他单位共用建筑物内通道;应有120(含)平方米以上的室内有效使用面积;
二、诊疗场所内应分设诊疗室、处置室、手术室、病房、药房、化验室、X光室或B超室、消毒供应室等。经营兽药、饲料、动物用品和动物美容服务的房间要单独设置;
三、应具备三名以上注册的执业兽医,三名以上护理、药剂、检验、放射等注册的兽医助理执业人员;
四、必须具备诊断台、保定器、开口器、开膣器、听诊器、体重称、体温计、显微镜、输液架、B超仪、X光机、手术台、无影灯、手术器械、器械柜、电冰箱、恒温箱、紫外消毒灯、药品柜(包括毒、麻药品专柜)、喷雾消毒器、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消毒灭菌密闭器械柜(存放手术器械和敷料)、传染病动物隔离箱及必要的垫料、污染物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
五、有健全的动物诊疗工作制度,包括病历登记、处方、药品进出登记及消毒防疫制度。
动物诊所基本条件
一、动物诊所选址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远离政府办公地点、大型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学校、医院、商场、娱乐场等人员活动密集场所(原则上应在50米以上,有良好隔离条件的可适当放宽至25米以上);远离动物养殖场、动物交易市场等动物密集场所(原则上应在500米以上,有良好隔离条件的可适当放宽至250米以上);出入门口应临街,不朝向办公楼、居民楼、院内开设;不得与其他单位共用建筑物内通道;应有40(含)平方米以上的室内有效使用面积;
二、应分设诊疗室、处置室、手术室、药房、化验室、消毒供应等室。经营兽药、饲料、用品和美容服务的房间要单独设置;
三、具备二名以上注册执业兽医,二名以上护理、药剂、检验、放射等兽医助理技术人员;
四、必须具备诊断台、保定器、开口器、开膣器、听诊器、体重称、体温计、显微镜、输液架、手术台、手术器械、器械柜、电冰箱、恒温箱、紫外消毒灯、药品柜(包括毒、麻药品专柜)、喷雾消毒器、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传染病动物隔离箱及必要的垫料、污染物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
五、有健全的动物诊疗工作制度,包括病历登记、处方、药品进出登记及消毒防疫制度。
执业兽医基本条件
一、有助理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
二、有兽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协助兽医师从事动物诊疗工作一年以上。
三、有兽医专业专科学历,协助兽医师从事动物诊疗工作三年以上。
四、有兽医专业中专学历,协助兽医师从事动物诊疗工作四年以上。
五、自学兽医课程,经过省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单位进行兽医专业三年以上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协助兽医师从事动物诊疗工作五年以上。
执业兽医助理基本条件
一、具备兽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二、自学兽医课程,经过省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单位进行兽医专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