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0日至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新疆检查农业法实施情况。
19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会见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建国所率的执法检查组一行。
自农业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先后8次对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过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组一行深入伊犁、喀什、阿勒泰等地,全面了解农业法实施情况,重点就保障粮食安全、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等情况进行检查。
张春贤说,农业法是我国农业方面带有基本法性质的一部法律。在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之际,执法检查组来疆检查自治区实施农业法情况,是对新疆农牧业发展的一次检验,将有力促进新疆农牧业现代化进程。新疆是农牧业大区,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牧业发展,把粮食安全工作摆在首位,总结出了一套粮食种植、自主平衡、品种调剂的有效方法,在粮食供求平衡、供给略有节余的基础上,形成了棉花、林果等一批特色农业产业,农牧民收入有了大幅提高、生活得到极大改善。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党中央重视粮食工作,给予各种政策补助,有效实施农业法密不可分。希望通过此次执法检查,能从立法角度进一步加快农牧业现代化步伐,促进新疆农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陈建国说,通过执法检查感受到,新疆农村发展、社会稳定、各族人民团结和睦,到处洋溢着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的喜庆气氛。执法检查组成员对自治区实施农业法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对新疆农牧业发展充满信心。我们将汇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并反馈到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共同推动农业法的有效实施。
19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农业法情况汇报,并与自治区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
座谈中,执法检查组详细了解了我区农业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落实、促进农产品流通、落实农业投入和支持保护制度、农业资源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等情况。
陈建国说,农业法的实施对进一步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提供了法律保障。新疆在实施农业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农村的各项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三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希望新疆继续实施好农业法,深入推进农牧业现代化,推动“三农”发展,助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据了解,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牢牢把握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全面、系统、协调、分步推进粮、棉、果、畜“四大基地”建设和设施农业、区域特色农业生产能力。粮食生产实现了“八连增”,棉花品质、单产、总产、商品量、调出量连续21年保持全国首位,林果产量居全国前列,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
自治区领导雪克来提·扎克尔、乃依木·亚森、董新光、钱智,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国生、龙庄伟、江帆,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曹维新、蒋省三及检查组其他成员参加上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