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近5年来发展的实践表明,农业保险不仅仅是农民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的重要资金来源,也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民收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农业保险在现代化农业风险防范体系中处于核心位置,是防范农业灾害风险的有效途径之一。我国是自然灾害、尤其是农业灾害发生频繁的国家之一,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将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2007年以来的5年间,我国农业保险开办区域已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7000多万农户支付保险赔款超过400亿元。农业保险及时、有效地补偿了农业灾害损失并迅速恢复生产,最大限度消除了农业风险的不良影响,为现代化农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基础。
农业保险的发展能够推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有效促进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农业龙头企业是我国农业产业化、集约化发展的重要依托。
近日《农业保险条例》的出台掀开了我国农业保险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篇章。其中,建立财政、保险监督管理、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气象等有关部门、机构等相关协调机制及信息共享机制,明确农业保险补偿方式,鼓励建立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及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等的规定,也将进一步助推我国现代化农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