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动物疫病高发季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了有效依法防控动物疫病,保障春节畜产品安全,我局将元月份定为法制宣传月,在全局职工和广大养殖户等监管对象中开展为期一月的法制宣传活动,并结合宣传活动开展一系列畜牧生产规程技术培训,截止目前共举办培训246场(次),集中培训875人(次),广播宣传1345次。
本次宣传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动物防疫法》、《畜牧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等4部法律,《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等4部行政法规,《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兽用生物药品经营管理办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职业兽医管理办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新饲料和新添加剂管理办法》等9个部门规章以及禽流感、口蹄疫、链球菌、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防治和畜禽病害肉尸体及无害化处理等7个技术规程,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体系的通知》(武政办发〔2012〕171号)精神。
为了达到预期目标,我局要求县乡各站所学习和宣传要有单位记录和个人笔记,做到学以致用,用法律法规规范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局将在适当时期组织法律法规考试,其考试成绩作为2013年年底考核的依据。在学习宣传工作中:
一是利用广播宣传、集中培训、入场入户实地指导培训等形式,宣传、学习专业法律法规,提高畜牧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依法强化防控,有效预防动物疫病。
二是对村级防疫员、基层兽医和养殖大户进行集中培训,结合培训对村级防疫员进行考核换证。提高基层兽医和村级防疫员对动物疫病的鉴别诊断水平,增强相关动物经营监管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积极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根据秋防期间畜禽的抗体检测结果,对集中免疫期间抗体水平低和集中免疫时未能免疫接种的孕畜、仔畜、病畜和新补栏的畜禽开展一次集中补免。确保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并建立详细的免疫档案。
三是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动物经营和动物诊疗机构等管理相对人责任,为今年的春季集中免疫做好准备。
四是对畜禽交易市场、中小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养殖小区等重点地区、强化病原学监测,及时掌握病原的分布状况,并按照疫情监测规定程序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动态,严格落实疫情报告责任追究制,彻底杜绝瞒报、漏报疫情的现象,及时消除疫情隐患。
五是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监管,加强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督促饲料兽药使用者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做到来源清晰,采购、销售、使用有记录,产品可追溯,防止不合格饲料产品进入养殖环节。坚决杜绝在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切实提高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严防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市场。
六是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春节期间应急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规范应急程序,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