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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5部门建立16岁以下留守儿童建登记制度

时间:2013-02-20 17:14来源: 三农内参作者:曙光收藏

  昨天,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16周岁以下留守儿童登记制度。

  2012年11月16日,5名男性儿童被发现在毕节市七星关区街头垃圾箱内死亡,引发了公众对留守儿童的处境的关注。

  建留守儿童营养档案

  《意见》对留守儿童工作提出“三优先”要求:“优先满足留守儿童教育设施建设”、“优先改善留守儿童营养状况”、“优先保障留守儿童交通需求”。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到底就是优先照顾贫困地区的留守儿童有学校寄宿、吃好饭、上下学方便。”

  《意见》提出,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及其他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在农村营养餐和地方营养改善项目中,要建立留守儿童用餐登记台账和营养状况档案;留守儿童集中的地区,要合理设置学校或教学点,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就近走读入学。

  登记父母外出务工情况

  《意见》要求,建立16周岁以下学龄留守儿童登记制度。新学期学生报到时,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登记其父母外出务工、监护人变化的情况,并提高班主任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将留守儿童心理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

  留守儿童社区服务方面,《意见》要求通过留守儿童之家、托管中心等形式,聘请社会工作者和公益人士参与开展经常性活动;选择有意愿、负责任的家庭,以全托管或半托管形式照料留守儿童。

  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意见》就如何提高留守儿童教育水平提出“四加强”:加强留守儿童受教育全程管理;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加强家校联动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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