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
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积极扶持合作农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成为推动太仓“三农”尤其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
新闻案例
雨后春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
尽管水稻穗期病虫害防治工作基本结束,但一大早,浮桥镇友其家庭农场“掌柜”张友其还是和往常一样,到自己的水稻田里干点琐碎的农活。
“2013年,我在镇里的支持下,创办了家庭农场,也是太仓市第一家办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老张说,他是浮桥镇三市村村民,现年67岁,一直在“土里刨食”。早在2008年,他就和一些农机手在村里承包了100多亩农田。
与过去的生产队不一样,现在种田不仅要依靠机械化,更得讲究科技。张友其说,为了提高自己的种田水平,他和老伙伴们参加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的实用技术培训,用科学的方法种田,尝到不少甜头。
“2013年秋熟杂交水稻‘甬优8号’采用机插秧技术,加上科学的管理,亩产达700公斤,常规水稻采用直播和机插秧,平均亩产630公斤,2014年承包145亩农田,全年总产值34.6万元,总净收入12.9万元、亩净收入891元。”谈及每年的收入,老张说,他创办家庭农场这几年来,收入逐年提高。一年下来,当农户种田的收入比在企业上班强多了。去年,农场申报了省级家庭农场项目,得到了9万元资金扶持。今年,还被评为苏州市示范家庭农场,这更激励了他的干劲。
如果太仓第一个注册成立的家庭农场——友其家庭农场的发展是全市家庭农场发展的样本,那么东林合作农场近年来的发展历程则是太仓合作农场发展的标杆。
东林合作农场是东林村在2010年5月姚湾片区完成拆迁的基础上建立的太仓市首批合作农场之一,经营土地面积达到3000亩。目前,合作农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2200亩、百亩林果园1个、仓库550平方米、农机库800平方米、工厂化育秧大棚9984平方米、游客中心2000平方米、米厂5000平方米、生态养殖场2个;农业机械保有量为:中拖34台、高速插秧机12台、秸秆青贮处理设备10套、其他配套农机具30余台套。2014年,合作农场实现净利润900万元,农场收益占整个村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的40%以上。
东林合作农场以全新的理念和思路,瞄准现代农业发展方向,探索出了一条以优化发展生态产业、保护和修复生态涵养、节约减排生态保护、资源集约生态循环为主线的生态友好型农业新路径,形成了“猪、羊-肥-稻、果”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富硒农产品一体化循环模式、生态种养复合循环模式等生态循环农业的“东林模式”,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在太仓,像友其家庭农场、东林合作农场这样的农业新型载体还有很多。
纵深解读
遍地开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量质齐升
永丰村循环流水生态养殖项目亩收益5000元以上;万家安蔬果专业合作社建立起了一整套针对不同品种、类别食材的供应系统,让优质农副产品直达餐桌;三市村家庭农场以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雅丰农场专业合作社自主经营面积达3000多亩,种植以“璜泾大米”为主的优质农产品,树立品牌,每年可为村里增加数百万元收入……近年来,我市把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构建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为推进我市现代农业迈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全市合作农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雨后春笋,快速发展壮大起来,为全市“三农”发展,尤其是现代农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市委农工办合作经营科相关负责人说,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为解决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和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外转移的背景下,“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粮食安全如何保障等重大现实问题,我市探索创新发展合作农场,引导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入股的方式流入合作农场,流转费采用“保底分红+二次分红”的方式进行结算。支持各类主体间加强联合与合作,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作用,提高农业管理效率与经营效益。截至去年底,全市拥有69家农业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130亿元;有合作农场102家,自主经营面积达到12万亩,当年总收入4.73亿余元;有专业合作社336家,专业合作联社13家,年销售总额超50亿元;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14家,承包土地2539亩,去年农产品总销售额800多万元。
今年以来,我市把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构建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为推进我市现代农业迈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积极培育以合作农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我市农业转型升级步伐。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增专业合作社11家,累计349家;新增专业合作联社1家,累计14家;新增家庭农场2家,累计16家,成功申报璜泾顺杰果蔬种植家庭农场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目前,确定全市330家合作社列入2015年政府优先扶持名录,已对上争取201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补助资金136万元。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年初以来,新增土地向村集体流转面积5067亩,累计约80%的农民承包土地流转到村集体,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环境。
前景展望
政策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三农”提速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主体。我市专门出台了《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支持和鼓励合作农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做大做强。
我市将对符合《关于调整完善生态补偿政策的意见》规定的“四个条件”的自主经营合作农场种植的水稻面积,按每亩每年200元予以补助;对当年获得苏州市二星级、三星级,江苏省级、国家级示范社的合作社,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8万元奖励。对当年度评定为太仓市一、二、三星级劳务合作社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奖励……据介绍,《意见》指出,我市将每年从中择优推荐若干示范家庭农场,积极对上申报苏州市级、省级或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申请相关财政项目资金。对创新应用先进技术,形成新型、高效生产经营模式,并获相关部门认定推广的家庭农场,给予3~5万元奖励。
加快培育合作农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对于提高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加快推进太仓现代农业发展,提升“三农”工作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对此,市委农工办负责人表示,今后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力争到2018年,实现合作农场自主经营面积稳定在12万亩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不断加强,具备条件的种养大户稳步有序向家庭农场转型,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