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长治县合作社扶持政策标准和要求,该县农经中心多方筹措资金200万元,对24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扶持。
截至目前,长治县共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78家。其中,今年新增114家。扶持条件及标准为: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经农经部门确认、达到“八有”要求的,一次性扶持3000至5000元启动资金;凡参加农经部门组织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五周年宣传暨各级合作社农产品展销活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的合作社优先扶持;合作社成立以来,不断探索合作社发展新路子,内部运作规范,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获得过省、市、县示范专业合作社的优先扶持;为鼓励合作社产品向品牌商标化发展,以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凡取得农产品商标注册权半年以上并有产品包装的扶持5000至10000元;投资规模大(100万元以上)、注册会员多(30个以上)、运作规范、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合作社;在发展方面,不断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发展规模农业、新型农业,对于能够带动产业升级、社员增收,以及带动周边农户致富效果明显的合作社;为发展无公害、绿色食品,确保食品安全,重视绿色产品和基地的认证工作,取得相关认证的合作社;积极支持大学生村干部领办、合办、参与的合作社进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