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 李国萍)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农牧业厅了解到,2012年我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2099家,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97.7亿元,农牧民成员人均纯收入高出非成员农牧民人均纯收入35%。预计到2015年,我区农牧民合作社有望达到41470家。
据自治区农牧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既是扶持农牧民,也是扶持农牧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非常直接。十二五时期,自治区农牧业厅将同发改委、财政、水利、林业、扶贫、科技、农信社等有关部门,积极发挥政策引导效应,将财政、税收、用电、用地和金融信贷等扶持政策向各级合作社示范社倾斜。对合作社建设鲜活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兴办农产品加工业的给予补助;对以“农社对接”形式进入社区开设直营店销售农产品的,给予适当补贴;探索建立合作社贷款担保平台,为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给予贷款贴息;合作社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农业用电标准;合作社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自治区财政每年拿出专项扶持资金,且逐年递增10%以上,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发展,尤其是各级示范社做大做强。(作者:李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