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供业[2012]15号
为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示范社的引领作用,夯实组织建设,拓展发展空间,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办成真正为农增收、促进农业发展的合作经济组织。根据全国供销总社《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供销社“十二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认真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规范化管理,开展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力求达到6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规范化管理,成员收入比当地未入社农户高10%以上;示范社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达到80%以上,产品统一销售率达到80%以上,商标注册率达到90%以上,生产生鲜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的达到50%以上,成员收入比非示范社成员收入高出20%以上的总体目标。
二、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本着拾遗补缺的原则,紧紧围绕泸州市政府确定的特色产业和部门职责,立足供销社优势和资源,适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着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质量,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依法规范、分类推进、典型推动、注重实效”的原则,完善运行机制,积极承接有关项目,增强内部活力和发展后劲,全面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功能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规范化管理。一是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完善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健全财务管理等相应工作机构。二是强化内部管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章程,按照章程制定合作社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形成规范的运营管理机制。三是强化财务管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账簿,搞好会计核算,规范资金审批使用程序,加强财务审计工作,做到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
(二)标准化生产。一是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大投入,积极发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二是大力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统一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供应,积极开展标准化生产培训,进行过程监控和指导,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积极推广应用农业科技。引导专业合作社与系统内外农业科研院所对接,加快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步伐,促进科技兴社、科技兴产品。
(三)品牌化建设。一是积极培育品牌农产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立足地方资源优势,发展特色农业,培植品牌产品。二是加大品牌营销力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商标注册,或与系统龙头企业合作使用企业商标,提高产品档次,树立产品形象。提高专业合作社品牌运作水平,加强品牌内涵、感染力等方面建设。三是推进专业合作社产品进行相关认证。积极组织农产品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产品认证,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ISO质量认证、种养殖GAP认证和加工领域HACCP认证,推进农产品产地认定。
(四)市场化对接。一是引导专业合作社与流通网络对接。支持、鼓励专业合作社的优质农产品与专业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进行对接,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和顺畅销售,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引导专业合作社与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接。通过推动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对接,或扶持专业合作社创办加工企业等方式,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指导。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供销社夯实组织基础、培育承接项目载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市供销社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工作纳入对区县供销社年度综合业绩考核内容。各区县供销社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纳入中心工作来抓,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强化指导。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有步骤地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健康发展。
(二)认真搞好服务。一是搭建连接示范社与供销社流通网络的桥梁。要利用系统的网络优势,帮助示范社产品进入供销社的连锁超市和各类市场,进入供销社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连锁超市,免收入场费或管理费。二是积极组织示范社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宣传和推广专业合作社的产品品牌,扩大社会知名度。三是认真开展培训。开展法律法规、财务知识、内部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高示范社管理层的经营水平和社员的业务素质。四是结合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对示范社着重突出政策扶持与资金引导,打造合格、叫得响的供销社系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加大政策扶持。按照全国总社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申报工作的整体部署,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从点到面,扶持一批标准化程度高、带动能力强、示范效果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创立的农产品特色种养基地项目,使供销社系统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力量。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绩效考核制度,促进示范社发展。
(四)加快示范社建设。从2010年起,市社每年开展一次“全市供销社系统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命名活动,目的旨在促进供销社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评选出的示范社,在项目、资金、培训、参会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典型,发挥示范引路作用,促进区县供销社引导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热忱,努力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建设更加健全、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高、带动农户能力明显增强。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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