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山西省中阳县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民市场观念的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合作意识的逐步增强,在县委、政府的引导、培育、扶持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了较好的成绩。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2年5月13日,我县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65个,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总资产达到15887.28万元,入社农户2245户,带动农户2850户,合作社的发展为我县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1、多业并举,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结构趋于合理
我县已登记注册的16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涵盖种植、养殖、加工三大产业,基本形成了以畜牧、蔬菜、林业、小杂粮、干果六大特色产业为主,各具特色的产业格局。如暖泉镇的合作社是以种植核桃为主,枝柯镇是以养牛为主,金罗镇是以养猪为主。
2、多方牵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后劲十足
一是种养大户创办型。由种养大户或经营能手牵头,农户参加,在组织内部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大大为社员节约了生产成本。通过合作社的有效运作,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提高了农民收入。
二是政府部门领办型。以“政府+合作社+农户”为创办模式,由乡(镇)政府牵头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大大缓解合作社期初起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三是基层组织举办型。由村基层组织根据当地产业优势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形成了一村一品的产业特色,有力的推动了合作社的发展。
二、经验做法
1、按股份合作制运行,在发展中不断完善创新。机制创新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的动力源泉。在利益分配上,按农产品销售量(额)进行盈余分配。在决策机制上,采用一人一票制,社员各享有一人一票的基本表决权,来参与合作社重要事务的管理。这些从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机制,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成为农民自己的以生产者为主的合作经济组织。
2、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办社,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理念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建设时充分依托当地自然资源,围绕当地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和产品进行组建,形成了各自的产业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标志性特点,就是全部经县以上工商部门登记,以经济法人资格参与市场竞争,在生产上实行标准化作业。合作社非常重视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从产前优良品种、安全农用物资的统一供应,产中统一的生产技术、操作规格,产后统一的市场准入条件等方面作了系统的科学规定,保证了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保证,为打造合作社信得过农产品品牌奠定了基础。
3、依托营销种养大户,滚大专业合作“雪球”。我县的农民合作社主要是依托当地的营销大户或者种养大户牵头组建承办起来的。在组建时就发挥了当地的资源优势,并与按需生产的市场要求结合起来,使合作社在建设之初就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竞争优势,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通过这些“能人”牵头组建的合作社,实行联合销售,有效地解决了分散农户农产品市场销售的弱势地位问题,促进了农民增收,深受农户喜爱,因此,随着入社农户的增多,合作社规模效益显赫,“雪球”越滚越大,越做越强。
4、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加强政府扶持力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建立在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基础之上的。农民之所以愿意加入合作社,一是因为合作社能够解决农民自己难以解决的问题;二是能够给农民带来收入。在农民自愿的条件下,为了扶持、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县政府还出台了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惠政策,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成长健康发展。
三、存在问题
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登记过程中,只注重数量,不注重质量。在登记管理中,只要符合要求就进行登记,致使合作社数量骤增,但质量普遍不高,存在空壳子、虚架子的合作社,使合作社的发展走了形式。再者没考虑到区域的规划问题,一是表现为发展不均衡,虽然合作社总数多,但发展不平衡;二是表现为同类合作社的重复登记,有的乡镇同类合作社就有多个,甚至一个村就有几个同类合作社,这使得本就缺乏的资金、技术等有限的资源向不同的方向流动,没有实现集中使用目的,并且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合作社的发展自然就没有推动力,存在夭折危险的可能性很大。同类合作社的过滥,还存在一个很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同行“竞争”,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也是避免不了的,但不是“窝里斗”。
2、扶持资金的使用效果问题
国家的扶持资金达不到应有的效果。近年来国家制定了很多政策,给予资金扶持,给予税收减免,给予登记设立不收费等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扶持是最直接,也是最实惠的,但扶持资金的使用效果并不明显。一是过多的合作社,分散了扶持资金的扶持力度,影响到扶持资金的使用效果。二是有的合作社将扶持资金挪作他用,根本没有用于合作社的发展,资金的使用效果更是无从谈起。
3、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变更事项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成员、注册资金会不断发生变化,使合作社要不断频繁的办理变更手续,特别是一些需要重新申请注册的,在费用方面,虽说农业主管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工商部门也减免了相关费用,但相关的证照费用还是要正常收取的,这些费用对于合作社、对于农民来说何尝不是一种负担。因此出现了合作社成员入社、退社难的问题。
4、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头人既要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有经济头脑,还要能够在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同时,提高合作社经营效益,但现实的状况是大多数的农民带头人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缺乏,更谈不上运用现代管理技术进行策划管理,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创新和发展。
5、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问题
当前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财务管理比较混乱。会计核算不规范,合计科目设置不合理,会计报告不统一,使合作社不能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办法。
以上问题不仅给管理带来相当大的困难,而且导致的结果是:合作社数量多、精品少,投入高、产出低,扶持大、效益小,竞争激烈、家族自保。严重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组织结构的优化、股本结构的优化等等,严重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四、对策措施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一些问题是难以避免的。但只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给予有力地指导、支持和必要的监督、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一定会健康发展,并在繁荣农村经济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强化教育引导,促进自我发展。
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本原则、组建办法和重大意义,营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浓厚舆论氛围。二要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办法,寓教于乐,大力宣传农贸流通知识、市场经济知识以及党在农村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干部群众“充电”,完善知识结构,拓展知识层面,增强其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能力。三要利用好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方面的典型人、典型事,树好典型,广泛宣传,通过活生生的发展实例提高广大农民自觉创办、共同参与专业合作组织的积极性。
2、健全运行机制,做到规范发展。
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要求,引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和章程,依法办理登记注册。二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风险机制,在产、购、运、销和加工经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储备基金,用来弥补经营上的亏损,以保护为农民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要按照专业合作组织内部运行管理机制,搞好其建立收益分配和积累等制度,保护社员的利益,保证专业合作组织的快速、健康发展。四要促使其建立契约约束机制,确定合作社和农户各方的责任和权利,既保护农户利益,又能使其自身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3、加强监督管理,推动有序发展。
农民专业合组织尽管是“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但主管部门适当的监督管理,不失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主管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监督管理,不能事无巨细,应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一是制度管理监督,包括促其建立资产管理、教育培训、劳动人事、工资和保险等制度,并负责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二是财务管理监督,要重点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营情况、分配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等,以此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营。三是民主管理监督,通过民主管理监督,促使其按照合作组织章程,充分行使社员的权力,参与民主管理。四是强化监督措施,指导其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应依照法律和政策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健康发展。
4、突出地方特色,积极稳妥发展。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以做大做强、培特培优水果、蔬菜、蚕桑、畜牧养殖、小杂粮、药材等优势产业为目标,以建立专业化乡镇、专业化村庄、专业化农户为重点,以全面发展、纵深服务、规范运作、延伸层次为主攻方向,在“专业化”上做文章,在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组织化上抓突破,构建多功能、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体系。一是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村能人围绕主导产业、特色经济、优势资源等,领头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特别是要鼓励支持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能带领群众致富的能人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并按照有机构、有牌子、有基地、有证照、有章程、有印章、有制度、有出资社员的“八有”标准,对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规范提高,增强带动能力。二是充分发挥现有龙头企业的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完善农业产业化链条,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上有龙头依靠,下有基地农户,把服务推向纵深,推向加工、销售行业,提高安全系数,增强整体实力。三是县、乡两级的农业、林业、科技、水利、畜牧、农机等部门,要立足自身业务特点,各打各的优势仗,各唱各的品牌戏,组织创办服务型、科技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农户提供专业化、系列化服务。四是进一步加大财政的扶持力度,做到抓大放小,要重点扶持一批优势产业、打造一批拳头产品。将合作社做大做强,使我市合作社的产品能打出晋城,打出山西。五是加强对合作社社员的培训,特别是合作社负责人,要让他们都能做到通法律、懂经营、善管理。提升农民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的组织化程度,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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