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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石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时间:2012-09-28 16:41来源: 作者:收藏

    近年来,石门县把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积极引导、支持农民走专业合作之路,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多层次、多成分、多领域发展的良好势头,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石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通过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围绕柑橘、茶叶、牲猪、家禽等四大产业,广大农村掀起了建立和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新高潮。到目前为止,全县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100家,其中2011年新注册27家。入社社员达12209户,带动农户达24668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14%。农民专业合作社按行业分:种植业71家,占71%,其中柑橘产业39家,茶叶产业13家,其他种植产业19家;养殖业19家,占19%;其它产业10家,占10%。
    石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形式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1、大户联办型。依托种植、养殖大户及购销大户联结分散农户,利用其生产、经营和流通渠道等方面的优势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此类合作社数量相对较多,形成“能人大户+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行机制。如:石门县二都柑橘专业合作社、石门县湘北茶叶专业合作社等。
    2、企业带动型。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利用其加工、品牌、营销等优势组建的专业合作社,形成“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运行模式。合作社组织农户统一种植养殖标准、统一品牌商标、统一市场营销,与广大农户结成产供销一条龙的生产经营体系,帮助农户较好地解决了产品销售问题,效益比较明显。如:石门县恒园果业专业合作社、石门县壶瓶山茶叶专业合作社等。
    3、农村经纪人创办型。即农村经纪人以各地资源优势为依托,组建的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经纪人+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行机制。此类合作社依赖于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优势(特色)产业的壮大而壮大,同时又发挥着稳定原料供应、控制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的作用,推动了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如:石门县金山寨旺生态苦荞麦专业合作社、石门县仕美桃业专业合作社等。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的主要作用
    从石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改变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弱势地位等方面发挥了非常明显的作用。
    1、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加强科技培训、开展科技指导、提供科技服务等组织生产经营,客观上加快了农业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提高了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科研院所直接对接,引进科研成果,进行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和应用,将农业最新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不仅提高了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也有力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石门县壶瓶山茶叶专业合作社与湘丰茶业集团实现联姻以后,投入3000多万元建起了全省一流的茶叶精加工厂。
    2、增强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利益为纽带,把千家万户分散生产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通过统一提供技术、生产资料、销售等服务,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形成了规模化的生产经营,改变了农民单家独户闯市场的弱势地位, 提高了抗拒自然灾害风险、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石门县恒园果业专业合作社以销售服务为纽带,联结社员238人,涵盖了6个柑桔主产乡镇,柑橘收购范围涉及石门、临澧、澧县、津市等4个县市,直接惠及社员和橘农1800余人。目前,该社所在的易家渡镇40%以上的柑桔通过该合作社销售。
    3、促进了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签订保护价收购协议,提供经营品种、技术服务、市场信息等,把农民分散的生产经营带入产业化经营的轨道,避免了生产经营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了优势主导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壮大,发挥了政府不能发挥的作用。石门县双佳禽业专业合作社通过统一供应禽苗、统一供应饲料、统一供应药品、统一技术服务和防疫、统一产品销售、分散饲养管理的“五统、一分散”方式,带领群众发展肉禽生产,近三年销售收入每年翻一番,2011年销售商品鸡1500万只,鸭170万只,猪3.3万头,生鲜鸡10万只,饲料6.8万吨,实现销售收入3.1亿元,完成产值近4亿元。
    4、发挥了促农增收作用。随着农业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越来越高。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到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要求越来越高,质量要求也随之上升。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组织技术培训,统一生产标准,强化过程管理,不仅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而且解决了农产品销售问题,稳定了农产品价格。同时,还通过实现返利分配,进一步增加了农民收入。石门县恒园果业专业合作社,通过实施《石门县无公害、绿色食品柑桔生产投入品使用指南》、《柑桔开采期制度》等行业规范,始终坚持分级采摘、分级包装、分级销售和统一销售时间“三分一统”,2011年实现柑橘销售收入360多万元,社员平均年收入超过1万元,社员陈德勇年产柑橘9万余斤,年收入达5万多元。
  5、吸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村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使得很多农村的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城市转移,甚至使农村出现劳动力空缺。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和不断增多,合作社的发展需要大量的人力。这时合作社就可以吸收本地农村的富余劳动力,特别是有文化的青年人群参加进来,从而有效解决农村劳动力外流的现象。石门县湘北茶叶专业合作社,社员人数从最初的12人发展到362人,带动了数千农户种茶致富。
    三、发展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县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由于刚刚起步,目前石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实力、经营规模、管理水平及合作社社员的文化素质等,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制约着自身的发展。
    1、发展尚不平衡。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时间不长,其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部分乡镇的合作社仍处于小、散、弱的发展水平,在资金积累速度、管理水平、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同时,石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依赖于优势产业发展,由于各乡镇的优势产业发展不平衡,也就导致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各乡镇的分布不平衡。
    2、管理尚不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人员大多没有参加过系统的培训学习,在合作社发展道路上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在内部管理上也就或多或少出现了章程内容、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积累制度、风险保障制度、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利益分配等机制的运作不够规范。也使合作社失去了应有的凝聚力和带动力,不能很好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就会存在好则合,不好则散的现象,制约了自身健康发展。
    3、服务尚不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者、参与者基本是农民,其文化知识、经营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相对较低,管理手段相对落后,供求信息渠道单一,产品开发科技含量不高,人才、技术、信息严重缺乏,都导致了合作社难以为合作社成员提供很好的服务。
    4、扶持力度尚小。虽然国家每年都对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给予了一定资金扶持,但政府对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和服务工作还跟不上合作组织发展的需要,如合作社的工商登记,必要的财政、信贷、税收优惠扶持等方面,还需要加快步伐。
    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宣传,认真学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广泛深入宣传加快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合作知识,倡导合作理念,真正把农民发展合作组织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要紧紧围绕提高合作社成员素质开展辅导培训,对合作社管理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市场营销、管理和法律方面的培训教育,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要性的认识,把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强化目标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引导、服务和监督,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社良好的发展环境。
    2、加强制度管理,规范机制运行。制度管理是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根据自身特点,制订好专业合作社章程和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坚持内部规范化管理。各级应注重引导、促进合作社在章程制定、股金设置、管理制度、组织机构、运作机制、盈余分配等方面加以规范。特别要围绕股金设置、民主管理、盈余分配方面加以规范。
    3、强化指导服务,促进健康发展。为了更好更快地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一是要主动为合作社提供公共政策咨询,搜集和发布农资、农产品的价格信息、市场供求信息、科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二是要建立必要的服务设施,实现各级、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网,搭建公共服务信息和网络营销平台。三是要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的各项标准,加大对农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测的力度,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增强它们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四是要积极参加各种农产品展销会、洽谈会、产品发布会和知名品牌评选等活动,为合作社开拓市场创造条件。
    4、抓好办点示范,总结推广经验。发展一批见效快、经济效益明显,带动辐射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选好典型示范合作社,特别是对符合农业产业发展方向、有一定基础、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进行重点扶持。进一步提升产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效益,增强合作社的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增强合作社对基地、农户的带动力和凝聚力。通过这种类型试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好的经验。
    5、加大扶持力度,提供多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的联合,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因而它的发展也就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扶持。一是财政支持。各级财政要对照规范化合作社建设的要求,安排专项资金和财政贴息贷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有选择性地扶持那些办得好、有发展前景的示范化合作社,实行以奖代补的形式,每年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合作社,不断壮大其发展实力。二是信贷支持。金融部门要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把扶持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增加信贷投入,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购置农产品运销设备等,帮助解决合作社资金不足的困境。三是税收优惠。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虽然制定了合作社四项减免税收政策,但有关部门还没有制定出明确的税收登记办法。四是人员培训。建立财政专项培训基金,制定培训计划,重点开展市场营销、信息利用、财务核算、诚信经营等知识的培训,有计划地选送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到高校培训,逐步提高合作社带头人和参与农民的整体素质,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可组织合作社带头人到外地学习先进经验,加强合作和交流。五是科技服务。积极引导农民运用标准化技术和方法进行生产,努力提升传统产品质量,引进优良品种和精深加工技术,深入开发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反季节高效益农产品。提高经营管理的科技含量,切实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此外,要出台具体细化的有关优惠政策,主要是争取用地、用电、工商、农资经营和开辟农产品绿色通道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尽心尽力地帮助解决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总之,要通过各个环节的优质服务,各项优惠政策的鼓励与扶持,进一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创造更加广阔的生存与发展空间。
                                                                                                二0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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