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五周年和国际合作社年,如何加强内部管理有效服务内部成员,如何创新机制增强合作社自身实力,如何克服自身不足发挥合作优势,如何取得政府扶持实施支农项目,如何与市场有机对接实现利益最大化,如何带动产业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等,越来越成为当前和未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面临的主要课题。为此,我们结合本市实际,抓指导强组织,抓示范强典型,抓基地强实力,抓扶持强引领,抓管理强服务,抓市场强保障,多层次多方式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规范化建设的实践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发展:多亮点
一是建社发展快速化。自2007年我市第一家道地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工商登记注册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每年新组建的合作社达到40家以上。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经工商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69 家,注册资本7.9亿元,入社农户2.3万户、8.2万人,带动农户8.8万户、21.4万人,本市成为了全省建社过两百家的少数县市区之一。
二是产业覆盖全面化。近年来,全市合作社基本实现了粮油、养殖、蔬菜、水果、生姜、中药材等主导产业全覆盖,从事种植业的 143家(其中水果23家、蔬菜35家、生姜36家、中药材21家、粮食12家、金银花5家,茶叶1家、综合10家),从事养殖业的97家(其中养猪 41家、养牛11家、养羊7家、蚕桑 15 家、獭兔4家、畜禽14家、水产5家),从事林果业的 19家(其中核桃 6 家、林业13家),农机5家,加工业及其它5家(禽蛋2家、其他3家)。合作社已经成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生力军。
三是合作形式多元化。近年来,部分合作社不断探索实践“合作社+社员”,“公司(龙头企业)+合作社+社员”,“公司(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社员”,“市场(含超市)+合作社+社员”,“园区+合作社+社员”等合作模式。正从最初的单一生产过渡到统一使用商标和产品认证标志,统一供应农资,统一生产或安全质量标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销售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从生产领域的合作,逐步向品牌、流通、加工等经营领域发展,逐步形成了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一体化经营的多元化合作格局。
四是组织建设规范化。近年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对合作社的服务指导,一方面致力于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建设,全方位指导合作社有效执行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盈余分配、资产量化、生产安全记录、品牌建设、教育培训等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合作社的自主经营、自我发展,合作互助,利益同享、风险共担的能力。另一方面以示范社为标本致力于合作社的硬件建设。部、省、市、县四级示范社(部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9家,南充市级示范社 10家,县级示范社15家)基本达到了“三室六公示”,即示范社均设置了社员活动室、理事长室、财务室,统一格式上墙公示了三证与章程、简介与规划、机构与制度、政策与决议、项目与扶持,收支与分配等。
五是市场营销主体化。近年来,在实现成员农产品与市场对接过程中,合作社充分显现了市场经营主体的作用,一是注重农产品品牌建设,以雪洞生姜,道地中药材和昌凌中药材为主的合作社注册的商标品牌达到12个,对成员产品进行统一包装,品牌上市,通过品牌创建行动,提升了加工、销售环节对成员的综合服务能力,成员50%以上的农产品由合作社组织生产、加工、销售,合作社年销售总额达到一定规模。二是以宇丰蔬菜、绿苑蔬菜和鑫溢农业为主的生鲜农产品生产合作社利用“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市对接”等形式,在城区和居民集聚区开设直销门市或与农产品经销企业合作进行生鲜农产品销售,解决了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对接难题,促进了农村资金、技术、劳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六是典型带动基地化。近年来,合作社依靠自身实力或财政扶持项目建设了一批优势农产品基地,种养基地面积达到5万亩。如富源生猪PIC种猪繁育、四君畜禽鸽业、石龙肉牛规模养殖场等畜牧业产业基地;红猕王奇异果2000亩猕猴桃,雪洞生姜1500亩平地窝子姜,道地中药材和昌凌中药材5000亩的油柿垭葛根、川明参,鸿丰蔬菜和鑫溢农业5000亩蔬菜种植等种植业基地。通过基地建设,实施标准化生产,流转盘活农村土地,推进了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了产业发展与农村社会进步良性互动,带动了周边农户参与产业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七是利益实现绩效化。近年来,合作社实行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合作社通过减少流通环节,降低生产成本,有效带动了社员及周边农户产品销售和增收致富,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也为社员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此外,合作社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等方面也发挥了较大作用。例如,道地中药材合作社与四川省农科院、四川农业大学、四川省中医学院合作,创新了川明参传统用硫磺加工为无公害保鲜贮藏加工产品,建立了川明参基地4000余亩,年组织销售1000余吨,年营业额800万元,助农增收达600万元。
作用:很重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越来越成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繁荣农村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充分满足了农民越来越强的合作愿望和越来越多的合作需求,有效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合算和村级组织管不了的课题,合作社开展的“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直供直销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流通成本、稳定了农产品市场和价格,达到了农民增收节支、分享产业化经营利益的效果,同时也成为了反映农民诉求的途径、化解矛盾的抓手、促进和谐的桥梁。
一是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合作社不同程度地采取统一建设基地,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供应农用物资,统一收购农产品,统一品牌销售等服务,从根本上改变了一家一户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实现了规模化生产和标准化示范,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降低了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增强了农业竞争力,增加了农民收入。如富源生猪专业合作社积极与省、内外企业进行衔接,发动社员严格按照《无公害肉猪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及生产操作规程》,实行“六统一”,并积极推行“五方合作”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合作社的“联结、纽带、组织、载体”功能,引导分散社员发展现代畜牧业,今年上半年,已出栏优质肥猪3200头,仔猪4900余头,产值达1000余万元,社员获纯利330余万元,户均达5万元以上,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二是提高了农业的科技化水平。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或合作社本身根据生产的需要和农产品的特点,与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进行技术攻关,通过试验示范,开展科学技术培训和新技术示范活动,引进新品种,提供科技服务,提高了农业的科技水平。如道地中药材推行的土地流转租赁制、股份合作制和药农入社分红三种经营模式,在五马、东兴、沙溪、妙高建立中药材基地3000多亩,带动近2000户农户种植1万多亩中药材,实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有力地提高了中药材产业的科技水平,促进了产业发展。
三是拓宽了农民增收的途径。合作社作为经营主体,以社员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主要通过统一生产资料的供应来降低生产成本而增加社员收入,通过科技服务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来增加社员收入,通过统一市场销售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来增加社员收入,通过初精加工和品牌服务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来增加社员收入,从而有效地实现了农民增收。
四是推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合作社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一头牵着农户,一头连着市场,利用市场供求信息,结合市场需求,组织农户发展优质、高效、适销对路的特色农产品,逐步形成了“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专业化生产格局,推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如雪洞生姜专业合作社改以前的粮油产区,为生姜标准化生产核心区,积极探索以设施生姜、窝子姜种植为特色的增收路子,实行订单农业,与煜群农产品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2011年,160 多户社员按合同种植的生姜300多亩,户均纯收入1 万多元。
五是加快了品牌农业发展。近年来,不少合作社立足于发展品牌农业,多方式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大力培育产品品牌。合作社成员统一执行标准化生产规程,为市场提供优质品牌农产品,提高了产品的竞争力。如我市一部分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对外销售统一使用“绿阆”品牌,成功开拓成都、重庆、广州、上海、安徽等地市场,产品供不应求,得到了市场的充分认可。
问题:不忽视
(一)内部因素
一是规模小,实力弱。主要表现为:一是合作社的注册资本较少,难以发挥资本作用。比如我市269家合作社中,注册资本低于10万元以下的合作社达到28家,占合作社总数的12%,个别合作社的注册资本还不到5万元。二是合作社社员较少,根本不具有带动能力。比如我市部分合作社的社员不到20户,占到合作社总数的15%。三是影响力不大,我市除生姜、中药材种植、畜禽养殖、禽蛋加工等25家合作社在全省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外,大多数合作社仍停留初级产品生产的层面。
二是运作不规范,组织较为松散。重组建,轻管理,内部管理和运作机制不够规范具有普遍性。一是运作不规范,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章程、有制度、有办公场所,但只写在纸上,流于形式、形同虚设;二是组建不规范,个别合作社不管条件是否成熟,为达成某一目标而仓促组建;三是少数合作社办社动机不纯,抱着“搭便车”、想得到上级资金扶持或从中套取相关政策赚钱;四是大多数合作社没有对社员进行业务培训,甚至于连一次社员会议都没有开过;五是名存实亡的合作社比例较大。比如我市15家蚕桑业合作社,因为市场方面的原因,基本没有开展工作。
三是利益联结不紧密,缺乏号召力。合作社与成员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和分配机制尚待建立完善,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尚不健全等。主要表现为:一是全市实行账务核算的合作社不到40%,实行账务核算的合作社基本没有专门的财务会计人员,大多数合作社没有建账或账务核算不规范;二是全市推行二次返利的合作社仅32家,占12%,同时部分合作社的二次返利也不够规范;
四是带动能力不强,服务不到位。一是大多数合作社因运作不规范,操作环节不到位,难以调动社员的合作热情,根本谈不上服务之功能;二是合作社的服务功能较弱。推行“生产在社员、服务在合作社”的合作社不到30%。三是由于利益链条不完善,致使大部分合作社只注重收购、销售环节,重视眼前利益,忽视了产业基地规模建设、科技普及、新技术推广、新品种试验等方面的服务;四是合作社的品牌和“三品一标”建设较差,难以立足于市场。
五是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发展后劲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基本是农民,其经营管理者也主要是合作社内部成员担任,其文化知识、经营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相对较低,难以适应规模化的经营管理需要,加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身条件很难吸引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参与到合作社建设中来,人才问题成为了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的因素之一。
(二)外部因素
一是扶持政策不持续、不稳定,难以吸引社会资本进入。
我们看到,资金问题已经成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最大瓶颈。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迫切需要的农业农村建设项目扶持、农业保险、信贷资金支持、人才支持等政策多数停留在口头上和文件中,从上到下还没有具体的办法和措施,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几乎难以得到有效的政府扶持。同时由于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扶持机制缺少可操作性,有没有扶持,如何取得政策扶持,均带有随意性和不可确定性,这样就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资金的取得,影响了其健康发展。据统计,从2008年至今,全市享受国家各类补贴的15家合作社,补贴资金仅几百万元。另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80%以上的盈利主要按照社员的交易量或交易额进行分配,社员入股资金只能获得20%以下的盈余,以致对社会资本的进入缺乏吸引力。
二是多头管理,机制混乱。近年来,我市的合作社虽然有了大的发展,但一直存在部门多头管理,涉农部门多,不同部门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存在较大差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服务难以形成整体合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难以有效落实到位,加之业务指导部门上下不对口,缺乏沟通协调机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难协调,服务难到位。比如,合作社名录库建设就存在农业、农工办和供销社等几个部门都在申报,搞得合作社和做指导工作的同志们无所适从,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各自为阵,没有协作,有了好处或项目都要管,规范发展无人问的状况,没有一个明确的综合管理机构,缺少综合管理机制,更没有专项的财政资金费用预算用于合作社的发展指导。实事求是地讲,这些年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规范化管理,农业部门在没有专项经费支持的情况下,仍然全力以赴,千方百计,无怨无悔地建体系、定制度、促规范、求效益,始终把做好合作社工作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
三是目标不明确,考核不到位。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直接介入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的全过程,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发挥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上的优点,克服家庭经营规模小、与市场脱节等不足,具有不可或缺的优势和作用。实践中,如何发展和规范化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农业部门的抓的多,乡镇政府过问的少,以至于合作社的报表往往都难以报送,合作社的发展一直都未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目标考核。
方向:更明确
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既要重视增加数量、扩大覆盖面,更要注重提升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身实力和发展活力,提高带动和服务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牢记服务为本的理念,积极为农户提供低成本、便利化的服务,帮助成员实现增产增收;坚持规范办社的方针,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加强社务公开,切实做到依法办社、依章办事;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不断做大做强合作社,提高自身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强化诚实守信的意识,建立良好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生态安全的产品。
措施:强有力
一是明确发展目标。重点围绕我市生姜、川明参等优质中药材和优质特色水果、蔬菜、畜禽养殖、水产、休闲农业等组建优势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产品展销会、推介会、博览会,与高校、超市、物流或配送中心、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对接;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产品商标,树立品牌向外开拓市场;按照培育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重点打造一批民主管理好、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社会反响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到2015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500家,30%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品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达到30%以上。
二是明确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农业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的要求,引导合作社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和带领社员闯市场的能力,切实提高合作社生产力和发展后劲。做大做强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服务设施全、带动农户多、社会效益好、产权关系明、分配机制优的专业合作社,为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发挥阆中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研究和协调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推动而不强迫,引导而不包办,参与而不干预,指导而不主导,扶持而不代替的原则,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和部门间协作配合,明确扶持性措施和办法,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共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内部规范化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制定章程,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制度,规范理事长、执行监事和经理人员的责、权、利,保障全体成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各项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盈余分配制度和会计账簿,确保成员出资、公积金份额、生产资料与产品交易、盈余分配等产权资料记录准确无误。建立良好的内部积累和风险防范机制,强化自身素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最大限度地增加成员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和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储藏以及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要在经营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切实做到诚实守信。
五是建立和完善示范引导体系。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制定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每年将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评选认定20个市(县)级示范专业合作社,积极申报部、省级示范社。重点培育扶持一批民主管理好、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引导带动作用。
六是建立政策性扶持机制。
1、财政支持。建议市财政从2011年起,每年都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信息开发、人员培训、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等。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加大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和协调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项目扶持。国家和省、市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投资项目,可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田基本建设、小型水利工程、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农业技术推广、农村信息网、农村实用人才和“阳光工程”、农机作业补贴等各类农业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要优先在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3、信贷支持。农村金融机构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建立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档案。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指导基层农村金融机构开展信用评定工作。进一步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贷款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和增加财产抵(质)押贷款品种。鼓励发展具有担保功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采用联保、担保基金和风险保证金等联合增信方式,为成员贷款提供担保。对获得市(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或受到地方政府奖励以及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在同等条件下给予贷款优先、利率优惠、额度放宽、手续简化等优惠。
4、注册商标、产品保护认证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自主注册商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相关认证。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原产地认证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以及注册商标,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四川省名牌产品、四川省著名商标、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证书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荣誉,要给予适当奖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有关部门要给予指导和扶持。
5、保险支持。建议保险机构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保险范围,积极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开发具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在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保险服务。
6、人才支持。鼓励和支持农技人员、高校毕业生领办或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技人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任职、兼职、担任技术顾问,或从事技术开发、技术承包、技术服务的,允许按贡献大小取得相应报酬;以资金或技术入股的,允许按所在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分配比例分取红利。鼓励和支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技术合作,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出资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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