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农业合作社的过程中,黑龙江省按照明晰产权、规范运行、合理分配的原则,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在发挥市场基础作用、保障农民土地收益的同时,积极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推动黑龙江现代化大农业快速发展。
黑龙江按照尊重农民主体作用、体现市场主导作用、发挥好政府引导作用的原则,积极扶持2万多个农民合作社发展。
在黑龙江实施的“千亿斤粮食产能巩固提高工程”中,2.1万个农机、水利等多种形式的合作社保证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仅今年春耕生产,黑龙江投资千万元以上扶持的558个农机合作社就完成机耕作业1.2亿亩。
黑龙江省的进程发展的既快又好,没有盲目的大跃进,在稳定中持续发展,率先在全国完成了机械化作业,为全国有条件地区发展机械化作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