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潍坊市林业部门获悉,近日潍坊市下发通知,就2013年度市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评选进行部署。
据悉,凡是在潍坊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产品科技含量较高,市场竞争力、产品转化增值能力及辐射带动力强,并规范运行两年以上,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有固定办公场所、服务设施和必要的办公设备、资产状况良好的林业企业和林业合作社,均可申请参加评定。获选为市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获得中央及省财政造林补贴、抚育补贴、贴息、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扶持,并推荐参加省级以上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评审。(张传亮 孟庆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