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法律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合作社实现蓬勃发展,成效显著。然而,合作社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既需要各部门发挥各自优势为合作社提供支持,更需要实现全国一盘棋,有效整合各种资源以达到合力效应。7月24日,国务院批复农业部同意建立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8月27日,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这对全国合作社发展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首次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合作社指导扶持服务实现全国一盘棋。各地实践中,成立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早已有之,对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力量解决合作社发展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发挥巨大作用。这种自下而上的制度设计贴合了目前我国合作社发展的现状,对在国家层面加强合作社发展顶层设计具有重大意义,相信随着部际联席会议的成立,合作社发展将迎来又一个重要黄金期。
首次明确农业部为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农业部作为主管部门责任进一步强化。合作社法没有明确合作社主管部门,而是赋予了各有关部门都有指导扶持服务的职责,这种制度安排一方面可以最大程度激发各单位对合作社发展的支持,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指导混乱、协调不力、政出多门等弊端,全国对于建立国家级合作社统一协调平台呼声甚高。此次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是顺应基层需求、满足合作社发展需要之举。
首次确定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全国农村经管系统指导合作社发展任务更加重大。合作社是稳定和完善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途径,涉及到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农业产业化、农民负担监管等众多农村经营体制机制方面的事情,由农村经管部门负责合作社指导工作,能较好协调处理好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激活农村经济发展活力,有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将充分整合有关部门的合作社指导扶持服务职能,形成推进合作社发展的强大合力。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未来联席会议应该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创新思路:一是心往一处想。各成员部门和单位要一丝不苟落实国务院精神,从思想上真正实现全国合作社指导扶持服务一盘棋。二是劲往一处使。所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问题,及时向牵头部门提出会议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和工作任务。三是共创一片天。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调研力度进一步完善合作社扶持政策和法规体系,加强指导服务坚决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共同为合作社创造一个宽松有利的发展环境,推动合作社早日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