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日前我市筹措300万元,奖励扶持小微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据了解,这次奖励扶持是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企业自愿申报、县区政府初审推荐、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专家组评审、社会公示监督等程序,对发展成绩突出的非公经济市场主体进行的表彰奖励。其中,为11户企业申请银行贴息贷款30万元,对27户小微企业、2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兑现财政奖补资金213万元,对17户企业申请税收奖励57万元,奖励资金总额达300万元。(天水日报记者何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