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围绕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这个总目标,坚持规范和发展两手抓,通过试点注销一批合作社,筛选培育一批规范社,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合作社管理扶持机制,构筑合作社发展新优势。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省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达422家、省级示范合作社达694家;2018年全省共依法注销、吊销农民合作社1512家。
据省农业农村厅合作经济指导处钱东方处长介绍,截至2018年12月底,全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100723个,较上年底增加11822个,增长13.3%,总量位居全国第八;家庭农场96229个,较上年底增加19327个,增长25.1%,总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一。两类主体均表现出发展速度减缓,年增幅分别较上年下降2个百分点和16个百分点,但质量稳步提升。
我省通过强化政策扶持、指导服务、示范引领和年度报告信息公示约束力等途径,着力提升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运行质量。 2016—2018年省财政每年安排27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建设。去年新增88家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全省国家级示范社总数达到422家;新增156个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省级示范合作社总数达到694家。持续开展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运行监测,健全优胜劣汰机制,实施动态管理,近四年全省共有59家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的示范资格被取消。自2014年起,省农业农村厅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推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年度报告工作,2018年全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综合年报率达94%,保持全国领先。对未依法完成年报信息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组织各地按照管理权限分类处理,对属于“空壳社”以及不再从事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等,引导其依法注销。
设立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解决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融资难题,是我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的创举之一。2015年以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统筹中央和省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专项资金1.27亿元,先后在24个县(市、区)开展了设立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专门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试点,有效解决了一批生产发展好、经营管理规范、诚实守信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短期融资难问题。据统计,截至2018年9月底,24个试点县共落实配套资金1.2亿元,融资风险基金总规模达到2.47亿元。
钱东方表示,今年我省将通过政策扶持、示范引导和创新试点,进一步提升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运行质量,将新增156个省示范合作社;抓好砀山县、广德县和天长市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树立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县域样板;继续运用农民合作社年报信息公示和经营异常情况核查结果,加强示范社运行监测,坚决淘汰不合格的示范社。